深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关于社会采购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关于社会采购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实施办法》(深财规〔2019〕4号)《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采购代理机构选择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购〔2020〕21号)有关要求,我中心拟委托一定数量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依照市财政部门及我中心规定组织实施中心政府采购事宜,现公开征集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三)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四)具有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必须的评审场地、电脑设备、录音录像监控设备和网络设施等,具备开展电子化招投标的条件;

  (五)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公布的我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从业名录内;

  (六)报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报名材料

(一)材料组成(格式自拟)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资料。

2.提供我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从业名录证明材料(系统截图)。

3.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委托人联系方式)。

5.拟安排的项目团队负责人、团队成员明细清单及相关情况证明材料(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证明)。

6.符合开评标室配备标准的开评标室数量及相关证明材料。

7.机构自主创新情况。

8.内控管理制度。

9.内控风险防范措施介绍材料及相关制度。

10.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11.质疑投诉处理方案。

12.本单位自建专家库人数及专业性介绍材料。

13.2023年相关项目业绩清单及证明材料。

14.获得认证情况。

15.电子采购平台建设情况。

(二)文件装订及提交要求

以上材料按顺序编号并装订成册,报名机构应如实提供资料,对综合评分排名前九名的代理机构,我中心将进行实地考察,如发现报名材料与实地考察结果不相符的,将直接取消资格。

报名材料纸质盖章件一式三份,连同盖章扫描件刻录光盘一并密封,密封件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至或邮寄至深圳市南山区智谷产业园E栋17楼前台,联系人:蒋工,联系电话:********

三、报名时间

  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自然日,即2024年11月28日17时止。有关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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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4日

标签: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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