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工程(金竹区)二标段施工标招标公告
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工程(金竹区)二标段施工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遂昌县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工程(金竹项目区)已经丽水利[2015]55号文批准建设,本招标项目为遂昌县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工程(金竹项目区)二标段,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工程的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遂昌县金竹镇人民政府、遂昌县河道堤防管理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金竹项目区位于遂昌县西北部的金竹镇境内,是遂昌县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工程之一,本工程任务主要为提高行洪排涝能力,保障河道行洪安全,改善水环境和加强新农村建设。项目区范围涉及金竹溪、梭溪等10条河道的整治,整治河道总长19.0km,收益村庄13个,收益人口1.07万,改善灌排面积0.93万亩。
本次招标为二标段,治理河道涉及6个村(茶竹岭村、古楼村、夏东村、叶村、百胜村及金竹村),共整治河道长度为7.16km,岸坡整治长度3.84km,新建(加固)堰坝及汀步共14座,下河踏步兼埠头22处及相应的临时工程。
本合同的工期要求为8个月,质量要求为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或(预)中标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四个岗位)、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拟任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本工程投标人需配备的其它专业技术人员:水利工程专业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至少各配备1人(需提供上岗证)。
3.4 根据浙招办[2009]23号文和浙水建〔2008〕13号文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负责人无限制期内的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且近两年(2014年11月1日以后)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3.5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23号文的有关规定,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本企业的相关信息〔主要指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予以公示〕。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信息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前自行到丽水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lscgzb.gov.cn/)下载招标文件。
4.2 书面索取:在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领取截止时间:开标前一个工作日)
4.3 工本费:700元,开标前以现金形式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24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遂昌县妙高镇君子路96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善意提醒:
(1)根据《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关于共同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意见》要求对预中标人进行行贿档案查询。
(2)交易席位费按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3)如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4)中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由招标人保存至全部工程完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遂昌县金竹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
遂昌县河道堤防管理所
地 址:遂昌县东街119号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凤起东路58号
联系人:周金龙 联 系 人:申屠音平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0571-********
遂昌县金竹镇人民政府
遂昌县河道堤防管理所
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
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公告时间: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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