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江船闸东侧地块招标公告
姚江船闸东侧地块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姚江船闸东侧地块项目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备[2014]2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金隅大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金隅大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姚江船闸东侧地块 。
规模: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36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37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7524.42平方米,包括商业、商务办公、娱乐及相应配套设施;地下建筑面积约26168.74平方米,主要建设地下停车位等。
项目总投资: 约 64000 万元 。
招标控制价:约 16000 万元(最终以补充文件形式明确) 。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
招标范围:姚江船闸东侧地块项目的建筑、安装及附属等工程的施工总承包 。
标段划分: 1个 。
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
安全要求:合格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 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注册资本金满足施工资质管理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申请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 C 级及以上(以资格预审当天所在季度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为准);
3.1.4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申请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 申请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其它要求:1. 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里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或招标项目所在地审核通过;2.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3.2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 建筑工程 ;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 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2.4 其他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3其他必要合格条件:(详见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第2.2条款规定);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6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大市范围内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内(2011年7 月 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人应在2016年 11 月 14 日17时00分之前,将招标文件中《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并附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五证合一的单位,在申请函中将组织机构代码改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法人章】交至招标代理人处,逾期未提交或提交后更换项目经理或开标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项目经理与《检察院查询申请函》不一致的,其投标被拒绝。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项目采用的资格预审方法为有限数量制;
4.2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11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1 月 4日 至2016年 11月 11 日16:00(北京时间)(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6年 11 月 11 日16:30(北京时间)。建议投标申请人在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5.3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5.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5.5《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 陈工)。
5.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6.资格预审申请信用担保
6.1 金 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形 式①: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 款 人: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宁波分行
银行账号:****************058001 。
形 式 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2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 11 月 11 日 16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出具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申请人须知”第3.5.4条款(保险保单形式的不予退还)。
联系电话:0574—********、********(招标办财务室);****-********(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7.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11 月 16 日10时 30 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金隅大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江北区文教路85号178室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民营工业区横港路79号
联 系 人:范琦、李阳
联系电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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