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医废处理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医废处理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东阳市横店医院医废处理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东阳市横店医院

项目名称:东阳市横店医院医废处理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东阳市横店医院医废处理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80 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金华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批复》(金价费管【2018】34号)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范性文件,医院内产生的医疗废物要委托具有资质的废物收集、处置单位进行转运和安全处置。处置公司须每48小时对医院集中在医疗废物暂存间的医疗废物进行收集转运,按标准向医院提供标准医疗废物包装袋等必要盛装医疗废物的包装容器。同类项目2024年9月在政采云平台上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截止时间仅有金华莱逸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经过市场调查金华莱逸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核发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金危废经 第 05号),且是金华市唯一一家能够处置医疗废物的处置单位。东阳市横店医院为了解决医疗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一直委托金华莱逸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医疗废物的回收处置,符合卫生行政部门监管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基于上述因素,东阳市横店医院申请以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为采购对象,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次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阳市横店医院

联 系 人:吴剑亮

联系电话:138*****544

地 址:东阳市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东阳市采购办

联 系 人:东阳市采购办

监管部门电话:0579-********

地 址:东阳市人民北路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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