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号: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项目用地批准技术服务采购公告
包号: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项目用地批准技术服务采购公告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项目用地批准技术服务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项目用地批准技术服务项目已经公司批准,该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采购。本项目全程在“包头铝业招标采购平台”开展谈判,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项目用地批准技术服务
2.2标段编号:XJ********
2.3项目概况:
2.3.1采购内容:
我公司需委托专业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对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项目建设用地过程中无法协调解决、变更用地范围、地形地貌差异、现场实际碾压、破坏等基建过程中产生的临时使用国有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编制整理相关文件、报告、申请材料、评审等所有政府职能部门范围内的技术服务支持工作,直至取得用地范围对应级别审批机关批复的《临时用地批准书》。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各项专题、专篇报告,文书等全部所需资料的编制,评审,报批工作,直至取得用地范围对应级别审批机关批复的《临时用地批准书》。报告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政策、法规和相应技术导则要求。
本次采购对服务期要求为委托临时用地范围确认后,所有资料整理、收集齐全后20天内取得《临时用地批准书》,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2.4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能力,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3.2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2021年1月1日至目前至少具有1项类似的业绩,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及能证明合同内容的扫描件。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相关服务管理活动中享有较高的信誉,无不良记录,无社会负面影响;
3.5供应商在报名期间和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得存在的情形:
3.5.1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精神,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 http://zxgk.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以检索结果为准);
3.5.2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负面清单》、《干部亲属办企业“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中铝股份公司年度生产领域业务外包不合格承包商整合清单》。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4、资格审查
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采购文件》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自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5日12:00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
5.2获取方法:登录包头铝业招标采购平台(https://zcpt.baotou-al.com.cn:*****/)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5.3获取流程:
5.3.1现有供应商
符合采购要求的,登录包头铝业招标采购平台(https://zcpt.baotou-al.com.cn:*****/),报名参加本次公开询比采购。
5.3.2新供应商
(1)注册:
供应商登录包头铝业招标采购平台(https://zcpt.baotou-al.com.cn:*****/)点击【供应商注册】栏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并同时办理CA购买手续,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供应商且购买CA方可进行报价,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2)报名:
在采购平台用CA登录供应商界面,点击【比价采购】,进入“公开报名”界面,在本项目条目后方点击“报名”按钮进行报名,供应商需将采购文件费汇款凭证(支付成功后概不退款)、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附件一)、开票信息函扫描件(附件二)以及附件Word版通过【附件】栏上传,然后提交报名。供应商报名表中提供的邮箱及本采购公告中采购机构公示的邮箱,为本项目往来电子邮件的唯一邮箱。
(3)采购文件的下载:
报名经审核通过即视为采购文件已售出,供应商可自行从“包头铝业招标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采购人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
(4)采购文件费的交纳:200元/份,售后不退(可提供6%增值税普通发票)。
请使用公司账户电汇,用途、附言或摘要填写格式“采购文件费+标段编号”(不接受其他缴纳方式)。
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铝厂支行
帐号:0603 0323 0902 2104 805
行 号:1021 9200 3233
不按要求打款,银行回单信息不全、有误或提供开票资料不全导致无法正常开票的,采购人不予开具发票,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5)CA购买:
CA用于登录平台、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解密,供应商在包头铝业招标采购平台(https://zcpt.baotou-al.com.cn:*****/)注册成功后,【网站首页】-【CA登录】-【CA办理须知】,提交相应信息进行线下办理,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寄方式将CA寄送至指定地点,请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逾期办理无法参加报价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6)帮助:
如需帮助(CA购买问题等),请登录包头铝业招标采购平台(https://zcpt.baotou-al.com.cn:*****/)首页【供应商须知】。
(7)其他:
采购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购买采购文件时填写的信息为准,供应商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6、响应文件的提交:
报价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报价地址:包头铝业招标采购平台(https://zcpt.baotou-al.com.cn:*****/)
备注:供应商须通过【CA登录】客户端点击【比价采购】-【进入标段】-【进入报价】-点击【显示高级选项】上传响应文件。逾期提交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本次采购公告在包头铝业招标采购平台(https://zcpt.baotou-al.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温馨提示:如供应商存在下述情形,将导致其报价被否决:
8.1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8.2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中与其他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8.3由同一人办理本项目不同供应商的平台注册及报名;
8.4本项目不同供应商在平台中下载采购文件、上传资料、报价时使用同一个IP地址的。
9、监督部门:包头铝业 有限公司纪委工作部
联系人:王女士;电 话:0472-*******;邮箱:btlyjw123@163.com
10、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人:杨宇坤;电 话:0472-*******;E-mail:**********@qq.com
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铝业大道138号,包铝工会楼(科技楼)203室
CA办理热线:0551-********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后附:
附件一:报名表;附件二:开票信息函。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招投标办公室
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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