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县汤图乡政府龙骨大棚(二次)招标公告

抚顺县汤图乡政府龙骨大棚(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抚顺县汤图乡政府龙骨大棚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抚顺县汤图乡政府
行政区域抚顺市公告时间2016年11月04日 13:2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04日 10:00至2016年11月11日 10:0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302室(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17-1号)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3日 13:30
开标地点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17-1号(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9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诗佳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抚顺县汤图乡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抚顺县汤图乡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海清 186*****703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17-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诗佳 ***-********
附件:
附件1

  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抚顺县汤图乡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抚顺县汤图乡政府龙骨大棚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抚顺县汤图乡政府龙骨大棚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QYZBZC2016-22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诗佳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抚顺县汤图乡政府

地址:抚顺县汤图乡

联系方式:张海清 186*****7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诗佳 ***-********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17-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龙骨大棚采购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独立法人企业。 (2)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及所要求的的服务。(3)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具有大棚生产安装经验5年以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1月04日 10:00至2016年11月11日 1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302室(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17-1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单位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检验报告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3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3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17-1号(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资金已落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棚 龙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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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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