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建设深圳产业园展厅及科研中心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建设深圳产业园展厅及科研中心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清河县纳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深圳产业园展厅及科研中心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纳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深圳产业园展厅及科研中心装修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纳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河县纳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清河县纳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深圳产业园展厅及科研中心装修项目 2)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挥公大道北侧、昆仑路东侧 3)工期:90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5至2024-11-21,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市长安区谈固西街 28 号尚达家园4 号楼 2 单元 1201 室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05 09:30,地点为 清河县双创基地三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同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权、电话:0311-********、电子邮件:hbtzzbsjz@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清河县纳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0319-******* 电子邮箱:jjkfq*******@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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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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