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李堡中大街地块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资格后审公告
海安市李堡中大街地块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资格后审公告
项目编号 | A320*****360***** | 项目名称 | 海安市李堡中大街地块建设工程 |
标段编号 | A320*****360*****004001 | 标段名称 | 海安市李堡中大街地块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
工程类型 | 监理 |
海安市李堡中大街地块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安市李堡中大街地块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位于海安市李堡镇
2.2 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04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7平米,其中高层住宅建筑面积约*****.58平方米,联排别墅建筑面积约*****.12平方米,沿街商业约7931.34平方米,配套公建约181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96平方米,总投资约为*****万元。
2.3 招标范围:海安市李堡中大街地块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图纸范围内涉及到的所有建筑结构工程包括建筑、结构、土方、临时便道(含设计、施工、拆除、手续办理)、桩基(含试桩)、围护、降水、水电安装、暖通、消防、弱电智能化、人防、电梯、空调、太阳能、门窗、外幕墙、栏杆、钢结构、变电所土建等、生活水泵二次供水,所有装饰工程(公区、架空层及配套用房装修、各类功能用房装修、样板房精装修,外立面保温涂料线条、石材、铝板、雨棚、非机动车充电棚、廊架、泛光照明等),后改造工程(配套用房、各类样板房、单元门厅及公区、架空层、小区内道路、绿化、综合管网、小区围墙改造)、室外市政、道路、景观绿化、样板房、雨污水及所有配套附属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前置环网柜出线及用地红线内的供电工程、各类垃圾房、广场、停车场、围墙、水池、配电间、喷泉、路灯、广播电视、三网合一、信号覆盖、桩基检测、沉降观测、基坑监测、材料检测等)的施工准备、施工及竣工验收与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工作,具体工作范围及界线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工作范围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工作等。
(2)工程施工、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初审。
(3)协助委托人做好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服务等招投标工作。
(4)协助委托人做好工程资料的归档工作。
(5)参与交付后质量投诉受理及回访。
2.4 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含保修期监督),具体施工工期以项目实际施工期为准。施工工期暂估:1080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300万元,最高投标费率为0.88%。
2.6 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和目标:合格。
2.8其它:/。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的要求:总监必须具有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无在监工程,在本工程竣工前,不得在其他项目有在监工程,且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 13 号)关于使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理信用管理系统”进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的公告。(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3.9 业绩要求:拟派项目总监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自2019年11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5.6万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程的监理,并在该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注:①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业绩不予接受。
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监理委托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及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
③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相关指标或者要求的,则须另出具经委托人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④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上述业绩证明材料须从诚信库中获取,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10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名单为准。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1)自2022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总监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其他要求:a.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为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总监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拟派项目总监和授权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拟派项目总监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拟派项目总监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b.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c.投标人承诺书;d.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承诺书。
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监理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项、3.4.2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2条所列情形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48分 监理方案:22分 项目管理机构:26分 类似工程业绩:4分 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95%、96%、97%、98%。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基准费率保留百分数的小数点后四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费率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3 | 投标报价 | 投标费率等于评标基准费率的,得48分;有效投标费率中,各投标人的投标费率与评标基准费率相差(即投标费率减评标基准费率),每增加0.01个百分点(指费率)扣0.3分,每减少0.01个百分点(指费率)扣0.1分,不足0.01个百分点(指费率)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48分 | |||
监理方案(满分22 分,暗标) | 质量控制方案 | 监理质量控制的依据和原则、质量控制目标、质量控制程序、质量控制内容和要点、质量控制方法和手段、质量控制保证措施; | 2.8-4分 | |||
进度控制方案 | 监理进度控制的依据和原则、进度控制目标、进度控制程序、进度控制内容和要点、进度控制方法和措施; | 2.8-4分 | ||||
投资控制方案 | 监理投资控制的依据和原则、投资控制目标、投资控制程序、投资控制内容和要点、投资控制方法和措施; | 2.8-4分 | ||||
安全控制方案 | 监理文明施工、安全控制的依据和原则;文明施工、安全控制目标;文明施工、安全控制程序;文明施工、安全控制内容和要点;文明施工、安全控制方法和措施; | 2.8-4分 | ||||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 合同管理的依据和原则、内容和要点、重点和难点、方法和措施、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案;信息管理的依据和原则、流程、内容和要点、方法和措施、资料的归档和管理等; | 1.4-2分 | ||||
其它内容 | 组织协调方案、工作制度、针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的处理措施及合理化建议等; | 2.8-4分 | ||||
注:(1)本工程监理方案采用暗标,A4 篇幅,监理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2)每个评审项上传文档页码数均不得超过 20 页,每超过 1 页的,扣 0.01 分,直至该部分分值扣完为止。 (3)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
项目监理机构 | 项目总监 | (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得2分。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年限(以执业资格证书批准日期或发证日期为开始日期,以投标截止日为截止日期计算):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年限在10年(含)以上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 6分 |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1)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2分;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得2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得1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6分。 (2)市政公用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2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得1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此项最多得4分。 (3)绿化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5分;所学专业(即学历专业)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得1.5分(注: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此项最多得4分。 (4)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2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工程)的得1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得1分;此项最高得4分。 (5)专业监理工程师中具有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的得1分;具有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的得1分;此项最高得2分。 | 20分 | ||||
注: ①上述评分项,须提供相应人员的对应的有效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注册证书均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否则对应评审项不得分。 ②如投标人提供拟派人员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 该电子证书无效,该注册建造师证书对应分值不予加分。 ③以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均不得在本项目中跨专业兼任。 | ||||||
类似工程业绩 | 投标人自2021年11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5.6万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程的监理项目,每增加一个上述类似业绩的得2分,最多得4分。 | 4分 | ||||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监理委托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及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 ②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相关指标或者要求的,则须另出具经委托人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③该业绩与资格审查的总监业绩若为同一项目,该业绩不得分。 | ||||||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2月05日09时0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投标,各投标人须于2024年12月05日09时00分以前将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宁海南路68号 ?地 址:海安市宁海南路195号
联系人:夏伟 联系人:肖建华 黄芙蓉
电 话:181*****212 电 话:181*****217
9.其他事项
9.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6万元。本工程采用信用承诺书替代投标保证金。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作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9.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9.4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为:缪卫国,相关负责人为:周广宇。
9.5该项目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夏伟,联系方式:181*****212。
9.6软件技术支持:国泰新点 电话:********** 驻场服务地点: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徐飞翔 联系电话:152*****971
9.7海安市营商环境举报电话:*****热线、0513-******** 邮箱:hafgw9912@126.com
2024年11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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