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广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询价通知书

关于采购广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询价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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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广汉兴鑫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现需采购广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第三方检测服务,特邀请符合相关要求的单位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广汉兴鑫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广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二、项目简介:

1.地点:广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2.采购内容:根据二污厂《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部分要求,针对中心化验室无法手工检测的指标,拟交由第三方进行检测。须检测内容有废气(无组织气体):甲烷、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废水:总汞、总砷、六价铬、总铅、总铬、石油类、烷基汞、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数;污泥:有机物降解率、蠕虫卵死亡率、粪大肠菌群及厂界噪音检测(检测频次详见附件)。

3.要求:

合同签订后,由第三方检测单位按照检测内容自行开展检测工作,原则上每月初进行检测,月底前出具检测报告。

4.服务期限:1年。

5.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采样费、交通费、差旅费、检测费、报告编制费、税费、利润、保险等一切费用。

三、最高限价:*****.00元。

四、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

2.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CMA证书)

3.供应商在参加本次询价前应充分了解本《询价通知书》的有关内容和要求,递交报价函将视为供应商完全响应本《询价通知书》。

五、询价时间及地点:

1.询价时间: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1月18日11:00(北京时间)

2.递交询价资料地点:广汉兴鑫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广汉市贵阳路二段103号)。

3.供应商需按照本通知书第六条所列要求递交报价文件,文件递交须在询价截止时间前【2024年11月18日11:00(北京时间)】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未盖章、未密封或标注错误、未按要求格式填写的报价文件均不被接受。

六、报价文件要求(一式三份):

1.封面;

2.报价函;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CMA证书复印件

5.承诺函;

6.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7.报价表。

七、成交标准:

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报价相同,询价人有权直接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

注: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货物、工程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八、合同(详见附件)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汉兴鑫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汉市贵阳路二段103号

邮编:******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85*****607

附件: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



广汉兴鑫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14日




广汉兴鑫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现需采购广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第三方检测服务,特邀请符合相关要求的单位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广汉兴鑫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广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二、项目简介:

1.地点:广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2.采购内容:根据二污厂《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部分要求,针对中心化验室无法手工检测的指标,拟交由第三方进行检测。须检测内容有废气(无组织气体):甲烷、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废水:总汞、总砷、六价铬、总铅、总铬、石油类、烷基汞、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数;污泥:有机物降解率、蠕虫卵死亡率、粪大肠菌群及厂界噪音检测(检测频次详见附件)。

3.要求:

合同签订后,由第三方检测单位按照检测内容自行开展检测工作,原则上每月初进行检测,月底前出具检测报告。

4.服务期限:1年。

5.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采样费、交通费、差旅费、检测费、报告编制费、税费、利润、保险等一切费用。

三、最高限价:*****.00元。

四、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

2.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CMA证书)

3.供应商在参加本次询价前应充分了解本《询价通知书》的有关内容和要求,递交报价函将视为供应商完全响应本《询价通知书》。

五、询价时间及地点:

1.询价时间: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1月18日11:00(北京时间)

2.递交询价资料地点:广汉兴鑫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广汉市贵阳路二段103号)。

3.供应商需按照本通知书第六条所列要求递交报价文件,文件递交须在询价截止时间前【2024年11月18日11:00(北京时间)】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未盖章、未密封或标注错误、未按要求格式填写的报价文件均不被接受。

六、报价文件要求(一式三份):

1.封面;

2.报价函;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CMA证书复印件

5.承诺函;

6.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7.报价表。

七、成交标准:

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报价相同,询价人有权直接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

注: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货物、工程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八、合同(详见附件)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汉兴鑫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汉市贵阳路二段103号

邮编:******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85*****607

附件:附件1.docx

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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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兴鑫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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