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实验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人工智能实验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HNHHCS2024-1113

2、项目名称:南阳市第五中学校人工智能实验室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9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人工智能实验室建设(详见采购文件)

5.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5.3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5.4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历天

5.5 质保期:一年

5.6 交货地点:南阳市第五中学校

6、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份不足的可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文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备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17号楼1210室)

3.方式:现场获取(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资格项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加盖单位公章,需装订成册)

3.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11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17号楼1210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11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17号楼1210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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