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融合平台建设服务采购公告
身份融合平台建设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XC********
根据《上海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大学货物和服务快速采购实施细则》,上海大学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因教学、科研需要,现以上大迅采方式采购身份融合平台建设服务。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需求名称 | 是否需要附件证明 | 需求说明 |
---|---|---|
服务内容、流程及方案 | 是 | 【功能要求】1、门户管理:支持与门户构建平台集成打通,提供统一的门户构建工具,可在运 管平台中直接进入门户构建页面,支持对PC门户、移动门户、移动APP的页面布局及基础参数进行在线调整。能够通过管理后台创建多级门户、专题门户、主题门户,对各级门户站点进行统一的管理设置。2、用户管理:与数据中台对接,可自动从用户中台同步和初始化用户、用户组、 角色、组织数据,实现对全平台的用户、用户组、组织架构、岗位集进行管理,同时支持对用户数据授权进行管控,保证用户数据标准和数据同步的准确性。3、统一待办中心:建设校级待办中心,支持提供用户个人任务统一展示和查询,如待办、已办、我的申请等。提供标准的接入方式,支持第三方系统相关待办数据 的接入。常见对接办事大厅、oa、国资待办已办等等。待办中心自身可对接统一消 息中心,具备消息驱办和督办能力。待办中心提供管理员后台,可以对所有用户通 过webapi和消息队列集成的待办、已办、流程跟踪等进行统一管理。4、统一消息中心:建设统一消息服务,提供消息接口,支持所有业务系统的消息接入,支持各种通道的消息提醒,包括短信、邮件、企业微信等通道发送消息提醒。5、系统设置:支持系统管理设置部门管理员,支持对系统邮箱域和应用接口进行管理,提供用户授权、机构授权、应用授权、访问授权等控制功能,支持对用户身 份角色进行管理,基于用户、用户组、组织架构进行相关的授权设置,角色可以授 权给用户、用户组、组织,如果授权给用户组、组织,则下属用户将继承角色所有 的权限。【技术要求】1、系统至少需支持*****以上用户同时在线,最大用户并发数不少于2000。2、为保障系统稳定高效运行,系统需采用容器云技术进行部署安装,并通过管理 控制台实现系统的统一部署、编排、监控等运维管理,并提供可视化运维管理 界面,方便运维人员操作。3、系统建设需采用微服务架构,将系统分成不同模块,保证各个模块互不影响,提高系统维护效率,并提供各业务系统能力接口。4、系统需支持负载均衡,提供动态监测负载状况功能,自动对可用资源进行并发 检测,调整和分配等功能。5、系统应支持全信创环境部署(国产服务器、国产操作系统、国产数据库及国产中间件)。6、与上海大学统一身份认证对接。7、提供系统数据库结构文档,并与上海大学统一数据平台对接。(供应商响应时需扩展描述,不得照抄响应,供应商需要在服务报价模块填报详细服务报价明细) |
服务团队 | 是 | 服务团队成员不低于2人,项目实施期间至少2人常驻,项目运维期间至少1人常驻。供应商服务团队成员应提供具备完成本项目相关工作技能与经验的工作经历的履历证明,提供学历证书及资质证书等,确保项目的正常交付。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服务团队人员清单及其分工。(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 是 | 为了保证响应速度和服务质量,需要在上海大学设立固定的服务场所,场所可以向我校租赁,我校将配合完成相关租赁手续。供应商应依照要求的服务内容和进度计划进行开发,供应商所交付的项目研发成果与采购人要求不符合的或有严重逾期的,供应商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共同协商处理方案。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质量服务承诺书以及相关的服务流程图或供应商质量控制制度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 是 | 本项目服务周期为合同签署并生效之日起的2个月内,同时需要供应商提供12个月的免费运维服务。供应商在响应时需要提供服务期限内明确的进度计划表和保证措施。(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安全保证措施 | 是 | 供应商自行拟定保密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同时项目团队成员均签订保密协议,承诺严格遵守信息安全保密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时需同时上传加盖公章的保密承诺书以及保密协议模板。(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应急方案 | 是 | 安排人员驻校,在夜间及周末等非工作时间提供应急维护,其余工作人员需保持24小时可联系状态,作为第二梯队提供技术支持,需提供第二梯队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自罚承诺 | 是 | 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的质量标准履行服务职责,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按实赔偿,并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为成交总金额的5%。因供应商服务能力、服务质量问题导致采购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采购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根据情况向供应商追回已付合同款项及追索最高为成交总金额5%的违约金。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包含此条款的自罚承诺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增值服务 | 是 | 除上述服务内容外,供应商全年另需承诺为采购人提供不少于60个人天工单的功能开发与运维的工作量,涉及到的费用均包含在本项目中。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包含此条款的承诺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要求名称 | 是否需要附件证明 | 要求说明 |
---|---|---|
信用中国证明 | 是 | 信用信息报告日期最早应为本项目迅采公告发布之日(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是 | 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要求名称 | 是否需要附件证明 | 要求说明 |
---|---|---|
公司综合实力 | 是 | 供应商需提供公司简介、往期获得过的相关荣誉证书或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资质证书、近5年内(自2019年1月起)相关服务案例的照片或报道等。 |
同类业绩 | 是 | 供应商需提供自2020年1月起至今的同类的服务合同,其中需体现合同的签约主体、服务名称、签订日期等合同要素的相关内容。同类业绩合同供应商需分列填报上传,合并文件填报或集中填报在同一格子内的算1份业绩。 |
付款方式 | 是 | 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采购方一次性支付给供应商成交总额的100%,供应商在响应时须提交履约承诺书和违约责任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服务期限 | 是 | 自合同签署并生效之日起的2个月内。 |
1、质量标准和要求
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成交供应商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2、验收
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采购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成交供应商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递交验收通知书,采购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采购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成交供应商应当配合。
如果属于成交供应商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成交供应商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如果属于采购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采购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采购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成交供应商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采购方,即视为验收通过。
3、保密
如果采购方或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4、补救措施和索赔
采购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成交供应商提出索赔。
在服务期限内,如果成交供应商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采购方提出索赔,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
(3)如果在采购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成交供应商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成交供应商接受。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在采购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采购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采购方损失的,采购方有权进一步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
5、履约延误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如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采购方有权没收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成交供应商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方。采购方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6、误期赔偿
除合同不可抗力部分的规定外,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采购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7、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采购方事先书面同意外,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汇款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交通银行西藏南路支行
账号(人民币):310*****401**********
户名: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
2、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成交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直接向代理机构支付。
2)成交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为基础,再以63.71折计取(不低于2500.00元人民币)。
上海大学
2024-11-14
项目编号:XC********
根据《上海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大学货物和服务快速采购实施细则》,上海大学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因教学、科研需要,现以上大迅采方式采购身份融合平台建设服务。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需求名称 | 是否需要附件证明 | 需求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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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流程及方案 | 是 | 【功能要求】1、门户管理:支持与门户构建平台集成打通,提供统一的门户构建工具,可在运 管平台中直接进入门户构建页面,支持对PC门户、移动门户、移动APP的页面布局及基础参数进行在线调整。能够通过管理后台创建多级门户、专题门户、主题门户,对各级门户站点进行统一的管理设置。2、用户管理:与数据中台对接,可自动从用户中台同步和初始化用户、用户组、 角色、组织数据,实现对全平台的用户、用户组、组织架构、岗位集进行管理,同时支持对用户数据授权进行管控,保证用户数据标准和数据同步的准确性。3、统一待办中心:建设校级待办中心,支持提供用户个人任务统一展示和查询,如待办、已办、我的申请等。提供标准的接入方式,支持第三方系统相关待办数据 的接入。常见对接办事大厅、oa、国资待办已办等等。待办中心自身可对接统一消 息中心,具备消息驱办和督办能力。待办中心提供管理员后台,可以对所有用户通 过webapi和消息队列集成的待办、已办、流程跟踪等进行统一管理。4、统一消息中心:建设统一消息服务,提供消息接口,支持所有业务系统的消息接入,支持各种通道的消息提醒,包括短信、邮件、企业微信等通道发送消息提醒。5、系统设置:支持系统管理设置部门管理员,支持对系统邮箱域和应用接口进行管理,提供用户授权、机构授权、应用授权、访问授权等控制功能,支持对用户身 份角色进行管理,基于用户、用户组、组织架构进行相关的授权设置,角色可以授 权给用户、用户组、组织,如果授权给用户组、组织,则下属用户将继承角色所有 的权限。【技术要求】1、系统至少需支持*****以上用户同时在线,最大用户并发数不少于2000。2、为保障系统稳定高效运行,系统需采用容器云技术进行部署安装,并通过管理 控制台实现系统的统一部署、编排、监控等运维管理,并提供可视化运维管理 界面,方便运维人员操作。3、系统建设需采用微服务架构,将系统分成不同模块,保证各个模块互不影响,提高系统维护效率,并提供各业务系统能力接口。4、系统需支持负载均衡,提供动态监测负载状况功能,自动对可用资源进行并发 检测,调整和分配等功能。5、系统应支持全信创环境部署(国产服务器、国产操作系统、国产数据库及国产中间件)。6、与上海大学统一身份认证对接。7、提供系统数据库结构文档,并与上海大学统一数据平台对接。(供应商响应时需扩展描述,不得照抄响应,供应商需要在服务报价模块填报详细服务报价明细) |
服务团队 | 是 | 服务团队成员不低于2人,项目实施期间至少2人常驻,项目运维期间至少1人常驻。供应商服务团队成员应提供具备完成本项目相关工作技能与经验的工作经历的履历证明,提供学历证书及资质证书等,确保项目的正常交付。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服务团队人员清单及其分工。(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 是 | 为了保证响应速度和服务质量,需要在上海大学设立固定的服务场所,场所可以向我校租赁,我校将配合完成相关租赁手续。供应商应依照要求的服务内容和进度计划进行开发,供应商所交付的项目研发成果与采购人要求不符合的或有严重逾期的,供应商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共同协商处理方案。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质量服务承诺书以及相关的服务流程图或供应商质量控制制度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 是 | 本项目服务周期为合同签署并生效之日起的2个月内,同时需要供应商提供12个月的免费运维服务。供应商在响应时需要提供服务期限内明确的进度计划表和保证措施。(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安全保证措施 | 是 | 供应商自行拟定保密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同时项目团队成员均签订保密协议,承诺严格遵守信息安全保密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时需同时上传加盖公章的保密承诺书以及保密协议模板。(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应急方案 | 是 | 安排人员驻校,在夜间及周末等非工作时间提供应急维护,其余工作人员需保持24小时可联系状态,作为第二梯队提供技术支持,需提供第二梯队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自罚承诺 | 是 | 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的质量标准履行服务职责,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按实赔偿,并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为成交总金额的5%。因供应商服务能力、服务质量问题导致采购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采购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根据情况向供应商追回已付合同款项及追索最高为成交总金额5%的违约金。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包含此条款的自罚承诺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增值服务 | 是 | 除上述服务内容外,供应商全年另需承诺为采购人提供不少于60个人天工单的功能开发与运维的工作量,涉及到的费用均包含在本项目中。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包含此条款的承诺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要求名称 | 是否需要附件证明 | 要求说明 |
---|---|---|
信用中国证明 | 是 | 信用信息报告日期最早应为本项目迅采公告发布之日(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是 | 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要求名称 | 是否需要附件证明 | 要求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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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综合实力 | 是 | 供应商需提供公司简介、往期获得过的相关荣誉证书或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资质证书、近5年内(自2019年1月起)相关服务案例的照片或报道等。 |
同类业绩 | 是 | 供应商需提供自2020年1月起至今的同类的服务合同,其中需体现合同的签约主体、服务名称、签订日期等合同要素的相关内容。同类业绩合同供应商需分列填报上传,合并文件填报或集中填报在同一格子内的算1份业绩。 |
付款方式 | 是 | 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采购方一次性支付给供应商成交总额的100%,供应商在响应时须提交履约承诺书和违约责任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服务期限 | 是 | 自合同签署并生效之日起的2个月内。 |
1、质量标准和要求
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成交供应商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2、验收
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采购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成交供应商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递交验收通知书,采购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采购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成交供应商应当配合。
如果属于成交供应商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成交供应商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如果属于采购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采购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采购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成交供应商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采购方,即视为验收通过。
3、保密
如果采购方或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4、补救措施和索赔
采购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成交供应商提出索赔。
在服务期限内,如果成交供应商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采购方提出索赔,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
(3)如果在采购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成交供应商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成交供应商接受。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在采购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采购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采购方损失的,采购方有权进一步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
5、履约延误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如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采购方有权没收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成交供应商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方。采购方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6、误期赔偿
除合同不可抗力部分的规定外,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采购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7、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采购方事先书面同意外,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汇款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交通银行西藏南路支行
账号(人民币):310*****401**********
户名: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
2、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成交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直接向代理机构支付。
2)成交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为基础,再以63.71折计取(不低于2500.00元人民币)。
上海大学
2024-11-14
标签: 融合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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