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0万元,智慧侦查中心建设项目招标

810万元,智慧侦查中心建设项目招标

[法安导读] 漯河市公安局智慧侦查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采购单位:漯河市公安局;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2日09时30分;预算金额:810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24-109

  2、项目名称:漯河市公安局智慧侦查中心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8,100,000.00元

  最高限价:*******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内容:漯河市公安局智慧侦查中心建设项目,共划分2个包:

  A包内容:案件态势分析子系统、标准化办案子系统、涉案要素管控子系统、资金返还专题子系统、保护性止付子系统、辅助侦查应用子系统及配套基础硬件。

  B包内容:精准打击子系统、协同办公办案子系统、审批中心子系统、用户权限子系统、系统管理子系统、操作日志子系统。(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

  (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完成系统开发和安装部署。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5、采购需求(4)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也可以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下属分公司或子公司作为供应商的,可提供集团公司或总部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供应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相关查询页面(查询页需自带日期)的网页打印件以纸质的方式进行留存。

  3.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按照其特点在采购文件中作出专门规定”,本项目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的授权委托书。

  注: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多个包投标,但只能中一个包,按先中优先,后中放弃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及其附件(如有)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采购文件的,投标无效;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2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2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s://ggzy.luohe.gov.cn/bidweb/),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5.代理费用的收取

  收取方式:由中标单位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收取标准:按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执行)及漯采购【2018】16号文规定。

  收取金额:A包:*****元;B包:*****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漯河市公安局

  地址:漯河市黄河路999号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方式:03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漯河市源汇区太行山南路788号汇利锦绣山水1号楼21层

  联系人:翟女士

  联系方式:03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女士

  联系方式:0395-*******

  责任编辑: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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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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