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屏区宗场镇中丰村112.1亩土地经营权流转

翠屏区宗场镇中丰村112.1亩土地经营权流转

宜宾市翠屏区宗场镇中丰村112.1亩

土地经营权流转挂牌公告

受宜宾市翠屏区宗场镇中丰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委托,成都农交所宜宾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农交所宜宾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本次挂网招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一)标的物:翠屏区宗场镇中丰村112.1亩土地经营权流转;

(二)位置:宜宾市翠屏区宗场镇中丰村二组、四组、五组;

(三)项目情况:可用于稻虾养殖的112.1亩土地经营权;

(四)租赁期限:2024年12月31日至2029年12月31日,共五年;

(五)流转价格:420元/亩/年;

(六)租金付款方式:一年一付,先支付后使用;

特别提醒:

  • 标的物按现状移交,意向人需自行前往查勘,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标的物现状无异议;
  • 不可改变农田现有地貌;
  • 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各项法律法规。

二、竞价人资格条件及需提交的资料

(一)竞价条件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需提交资料

1.交易委托申请书;

2.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所有资料需盖公章)。

三、项目经营负面清单:

在国家最新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允许范围内合理利用出租土地,确保农地农用,优先用于粮食生产,禁止耕地“非农化”、禁止基本农田“非粮化”;不得弃耕抛荒,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不得给出租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四、交纳竞价保证金

(一)竞价保证金:2000元

(二)竞价人报名成功后按标的公告的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到成都农交所宜宾所指定账户(以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流入方在报名时由系统为其生成的保证金收款账号

账号:流入方在报名时由系统为其生成的保证金收款账号

特别提醒:竞价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截止时间未交纳竞价保证金的视为未取得竞价资格。

五、竞价方式

公告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方的,交易所将向交易双方发放《成交通知书》,并组织交易双方签约;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方的,按照网络竞价方式竞价。

(一)网络竞价规则:本次出让以单价420元/亩/年为底价挂牌,以增价方式竞价,每次报价的加价幅度为人民币50元/亩/年。竞价结束后,出价最高者竞得该项目。

(二)网络竞价时间:2024年11月?22日上午10:30。

六、竞价保证金退还

(一)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于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并上传系统后的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不计利息。

(二)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于网络竞价活动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不计利息。

七、合同签订

交易双方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八、注意事项:

以下情况意向受让方应自行承担参与网络竞价交易所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成都农交所宜宾所均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一)意向受让方未按公告及交易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而造成资格审核未通过的;

(二)意向受让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进行网络竟价的。

九、交易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总价的千分之五向竞得人收取,竞得人在成都农交所宜宾所出具《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转入成都农交所宜宾所指定账户。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组 织 方:成都农交所宜宾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老师 158*****560

联系地址:宜宾市翠屏区翠柏大道152号

成都农交所宜宾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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