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墩路综合楼地库停车场委托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

烟墩路综合楼地库停车场委托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烟墩路综合楼地库停车场委托管理服务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广东联络部
行政区域 越秀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14日 17:2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路110号大院赛宝科技园201楼一层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1月26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路110号大院赛宝科技园201楼一层会议室
预算金额 ¥9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020-********
采购单位 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广东联络部
采购单位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一马路省委大院12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小姐 020-********
代理机构名称 广州宇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路110号大院赛宝科技园201楼一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工 020-********/ 130*****738
附件:
附件1 附表1.doc
附件2 公告及用户需求.doc

项目概况

烟墩路综合楼地库停车场委托管理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路110号大院赛宝科技园201楼一层或网上领购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F-CG-********

项目名称:烟墩路综合楼地库停车场委托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3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2、《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人已办理投标登记并成功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可提供有效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收款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5日 至 2024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路110号大院赛宝科技园201楼一层或网上领购

方式:现场或网上领购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路110号大院赛宝科技园201楼一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路110号大院赛宝科技园201楼一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以下投标登记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投标登记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投标登记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发送磋商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机构联系人将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采购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申领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 《投标登记表》(附表1)
  2.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 领取招标文件经办人,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 购买磋商文件费转账凭证复印件(网上购买时提供)。
  5. 报名资料发送电子邮件: W******@163.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广东联络部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一马路省委大院12号楼        

联系方式:陈小姐 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宇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路110号大院赛宝科技园201楼一层            

联系方式:杨工 020-********/ 130*****7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  02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委托管理 综合楼 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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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宇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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