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狮子头陵园殡仪馆及公墓山PPP项目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花垣县狮子头陵园殡仪馆及公墓山PPP项目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花垣县狮子头陵园殡仪馆及公墓山PPP项目已经花垣县人民政府批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拟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授权主体

花垣县人民政府

2、项目实施机构

花垣县民政局。

二、主要建设服务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服务内容包括本项目所需新建场地场馆及配套设施等内容的投融资建设、运营服务及维护管理。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86.47亩(全部为新增用地),总建筑面积18958平方米,建设总投资12,762.85万元。具体包括:

1、墓区建设:

墓区为骨灰墓穴安置区和土葬墓穴安置区。骨灰墓安置区规划墓穴20000个,考虑穴间道、穴间绿地等空间,每穴占地按4平方米考虑,则墓区总占地面积为80000平方米,约合120亩。土葬墓穴安置区规划墓穴3000个,每穴占地按12平方米考虑,则墓区占地面积为36000平方米,约合54亩。

2、殡仪馆建设: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约合30亩。

1)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18958平方米。具体包含:

(1)办公服务综合楼:拟设计为3层,框架结构。每层建筑面积71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40.1平方米。

(2)悼念厅:拟设置7个,拟设计为1层,框架结构,层高8米。建筑面积5326.41平方米。

(3)解剖室:拟设计为1间,用于尸体解剖,法医鉴定。

(4)骨灰寄存楼:骨灰格位安放区规划格位数5000个,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

(5)车库(仓库):拟设计为1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50平方米。

(6)火化车间:拟设计为1层,框架结构,层高8米。建筑面积685.1平方米。

2)食堂2个、招待所。

3)购置殡殓车间设备(设施)16台(套)(燃油焚尸炉2台,冰柜7台、冰棺8台)。

3、场地建设:

1)新建区内道路共27750平方米,主要包括:

(1)主车道长约1800米,宽10米,共18000平方米。

(2)园区步道约长约6500米,宽1.5米,铺石(毛石、卵石等)路面,共9750平方米。

2)园区内大小广场建设,面积约20000平方米。

3)绿化、休闲、游览等景观设施建设,共123772平方米,约合185.6亩。其中绿化面积108000平方米。

4)场地建设:新建停车场2000平方米;广场6000平方米。

5)大门、配套给排水、电力、消防、环保等工程建设。

4、PPP合作模式

(1)花垣县人民政府授权花垣县民政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采取公开招标方式依法确定中标社会资本。县政府授权花垣县狮子头陵园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狮子头公司”)为政府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成立合资项目管理公司(SPV),负责代表政府按15:85的比例出资与社会资本组建SPV公司,参与项目公司日常运营管理。

(2)特许经营期满后合资项目管理公司无偿将本项目资产移交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3)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方投资共同成立的PPP项目公司(SPV),政府方参股比例15%,社会资本方参股比例为85%。若注册资金发生变动,双方出资比例不变。

(4)PPP项目公司法人负责该项目的运营,政府负责对该项目实施监管并进行项目评估。

(5)采购需求:本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服务管理。

(6)合作范围和模式:在本项目政府规划范围内对项目所需新建场地场馆及配套设施等内容进行投资建设、运营服务及维护管理。具体合作模式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

(7)特许经营(运营)期限:30年(其中1年建设期+29年运营期)。

(8)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属准经营性公益类项目,由政府赋予项目公司(SPV)特许经营权,在项目运营期间,有一定的运营补贴(公益殡葬补助),故本项目回报机制采用使用者付费和公益殡葬补助的方式进行。

(9)特许经营项目选定的社会资本(投资人)具备相应资质、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的,可以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由中选的社会资本方自行承接。

三、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 投标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截止2015年12月31日企业净资产不低于1亿人民币(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本次招标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遵守以下规定:

1)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公告第2.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5)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四、资格预审方法

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2、若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不足3家的,在调整资格预审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的社会资本还是不足3家的,经财政部门批准后,可采用其他方式确定供应商。

五、咨询机构

本项目咨询机构为湖南金科财智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办法等事项

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者,请于2016年11 4 日~2016年 11 14 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ccgp-hunan.gov.cn、或《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查看政府采购公告→附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缴纳。

七、提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1611 29 日上午8:30-9:30(北京时间)集中递交。

2、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611 29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与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4、递交资格申请文件及开标地点: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申请文件,视为无效申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八、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ccgp-hunan.gov.cn《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上发布。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花垣县民政局

地 址:花垣县城内

项目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方式:139*****57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湘西经济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大楼7楼703室

邮政编码:416000

资格预审文件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尚小姐(186*****865)张小姐(159*****845

邮箱:********14@qq.com">********14@qq.com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标签: 公墓 殡仪馆 陵园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