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宝坻分局一类视频监控及电子卡口老旧设备智能化改造维修替换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是
公安宝坻分局一类视频监控及电子卡口老旧设备智能化改造维修替换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是
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机关 公安宝坻分局一类视频监控及电子卡口老旧设备智能化改造(维修替换)项目 (项目编号:SXGC2024-H-1101)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4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机关 项目概况 公安宝坻分局一类视频监控及电子卡口老旧设备智能化改造(维修替换)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H座4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GC2024-H-1101 项目名称:公安宝坻分局一类视频监控及电子卡口老旧设备智能化改造(维修替换)项目 预算金额:236.43万元 最高限价:236.43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20%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评审过程中“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七)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 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本项目公告发出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6月至开标截止时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或(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和有效期内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投标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和有效期内的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等)(原件备查)。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4日到 2024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H座403室 方式:发售,现场领取。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现金,为保证开票信息准确性,建议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需电子版文件,请携带U盘或移动硬盘等存储设备。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0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H座4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建设路十八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H座403室 联系方式:022-********/130*****4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佳良、李志宇 电 话:02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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