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比选第三方机构消费大数据监测项目服务机构的公告
关于比选第三方机构消费大数据监测项目服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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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全省消费运行监测,按照《四川省商务厅购买服务比选暂行办法》要求,商务厅拟对消费大数据监测项目服务机构进行比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选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21日10:00 地点:四川省商务厅204会议室(成都市金牛区成华街7号) 二、项目内容 (一)每月监测消费金额总数、笔数; (二)每月监测商品零售和餐饮消费的总数、笔数; (三)每月监测休闲娱乐等场景的服务消费金额总数、笔数; (四)每月监测外来游客在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行业中的累计消费情况; (五)根据25岁以下、25-34岁、35-44岁、45-54岁、55岁及以上等年龄画像,每月进行消费画像监测; (六)根据月度、季度、年度监测数据,形成简报、分析报告等。 (七)其他相关工作。配合消费有关课题调研、文件出台、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 三、资金预算 预算经费不超过17.7万元人民币。 四、参选单位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近3年参与过消费大数据统计监测相关项目,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近3年没有相关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五、比选程序 (一)比选当日,所有比选单位提前半小时到并签到,现场提交比选报名表和比选项目书(要求详见附件,一式6份、密封、加盖公章),并随机抽签确定陈述顺序; (二)比选单位须派员到比选现场陈述及答疑; (三)商务厅比选小组进行评审,根据平均得分高低确定比选结果; (四)商务厅将比选结果在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则向中选单位发出中选通知; (五)商务厅与中选单位订立书面合同。 六、有关事项 (一)本次比选采取直接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参加评审的方式,不接受联合比选,不接受在线网络、邮寄等其他形式的预申报。比选机构自行承担参加比选相关费用; (二)参与此次比选的单位应不少于2家。如不足2家,商务厅将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后另行发布比选通告; (三)中选机构因特殊原因弃权或在合同签订后中途无法完成服务的,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老师,电话:0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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