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测井塔里木分公司综合性井筒质量评价测井技术服务二次

中油测井塔里木分公司综合性井筒质量评价测井技术服务二次

中油测井塔里木分公司综合性井筒质量评价测井技术服务(二次)

招标编号:ZY24-XJT18-FK198-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塔里木油田迪那采油气管理区牙哈储气库建库阶段,部分井需要在不动管柱的情况下进行综合性井筒质量评价测井,目前现有的井筒质量评价测井技术需要配合大修作业进行测试,通过检管作业将井下油管柱起出后,进行套管腐蚀及固井质量评价,作业费用较高,且不能实现带压作业,不能对管柱的漏失情况进行分析判断。气体动力检测、扫描电缆探伤检测和套损-固井诊断和储层评价综合测井仪(CCFET)等技术在不动生产管柱、带压工况下,能够对油管、套管、套管头以及水泥环等对象进行全面检测,并对各类检测数据进行解释,从而找到油管、套管、套管头以及水泥环等对象存在的壁厚状态、腐蚀缺陷、密封失效、油套管泄漏状态及泄漏深度位置、套外气聚及位置等存在的各类问题及风险点,可以检测多层管柱的损伤,两层套管的水泥充填率,并且可以提供独特的深中浅不同探测深度的饱和度,还可以直观地判断储气库井气体聚集情况,提供生产通道是否堵塞等相关信息。目前塔里木分公司无井口密封性检测、气体动力学检测、扫描电缆探伤检测相关设备及综合性井筒质量评价技术,通过该项目实施可争取到塔里木油田储气库监测项目,有效保障分公司生产测井市场,提高分公司生产测井市场占有率,增加分公司产值及利润,为后续开拓市场提供有利保障。

2.2 招标范围:

在塔里木油田或者甲方指定地点开展综合性井筒质量评价测井技术服务,预计工作量6井次,最终以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

2.3 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4.服务地点:中油测井塔里木油田辖区等作业点。

2.5 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方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至少具备技术负责人1人、资料解释人员1人、测井操作员1人。

3.1技术负责人具有1年以上综合性井筒质量评价测井技术服务经验。

3.2测井操作员具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认证的培训机构颁发的合格有效的井控证(含硫化氢证)。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人员清单(包含姓名、岗位、从业时间、持证情况等)、(2)从业简历及学历证明扫描件;(3)提供对应人员井控证(含硫化氢证);(4)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人员2024年4月至2024年9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3设备要求:至少具备1套综合性井筒质量评价测井仪,包括1支气体动力检测仪、1支扫描电缆探伤检测仪、1支放射性测井仪。

资料提供形式:(1)对应设备的清单(包括设备型号、品牌、投产年限);(2)提供设备照片。(3)对应设备购置发票(自有设备)或租赁合同(租赁设备)扫描件或自产设备证明。

3.4业绩要求:无。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 要求

3.6.1 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要求的 QHSE 体系;

3.6.2 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6.3 承诺遵守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 QHSE 相关规定。

3.6.4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信誉要求:

3.7.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7.6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9.报名要求:无。

3.10.其他要求:

3.10.1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投标无效。

3.10.2投标人需对农民工工资承诺:承诺开通农民工专用账户,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提供承诺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http://www2.cnpcbidding.com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11月15日08:00至2024年11月21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联系人:任风梅,电话:0996-*******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电子交易平台):王玉琛,电话 0996-*******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在投标截止时间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10时0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0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 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

7.2.1电子招标平台。

7.2.2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一楼。

7.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30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特别说明:本项目为依规招标,一次招标失败后进行的二次招标;若二次招标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将正常进行开标。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吐哈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

联 系 人:陈枭杰

电 话:0996-*******

邮 箱:xj_chenxiaojie@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吐哈分部


附件1:投标商操作手册V1.1.pdf
,新疆,库尔勒市,0996-,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

标签: 质量评价 技术服务 井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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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吐哈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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