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方市水稻新品种展示评价基地建设项目监理单位选聘的公告
关于东方市水稻新品种展示评价基地建设项目监理单位选聘的公告
东方市农业服务中心
关于东方市水稻新品种展示评价基地建设项目监理单位选聘的公告
我中心拟建设的东方市水稻新品种展示评价基地建设项目,为了项目顺利开展,现需选聘项目监理单位。根据《东方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东府〔2018〕7号)的规定,因本工程监理未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现依法依规对本工程的监理单位进行公开选聘。
一、工程名称:东方市水稻新品种展示评价基地建设项目
二、工程概况:1.灌溉工程:蓄水池1座,管道工程长842m,配套建筑物 56座。2.排水工程:现状沟渠配套建筑物4座。3.田间道路工程:生产土路1条,总长80米及配套路涵1座。4.土地平整及方格化75.75亩。5.农田地力提升工程 148.77 亩。6.其他工程:建筑物标示牌4块、标志牌1块、围栏 1777 米、主入口大门宽8米1宗、太阳能路灯18 盏、木栈道 430米。主要建设内容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三、选聘范围:
东方市水稻新品种展示评价基地建设项目监理单位
四、控制价:
项目监理费为:*****.65元。投标单位根据控制价进行下浮报价(下浮率0-10%)。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关资质,并配备符合行业要求的技术人员。
5.2信誉要求:
5.2.1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指的是〈招标投标实施条例〉规定的骗取中标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和严重违约事件。
5.2.2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投标文件中所附的有关证明、证书、证件有效。
5.2.3“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5.2.4在“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izj.net:8008/publishweb/)查询无不良记录。
六、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1月18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下午17:30,未在要求时间内报名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报名地点: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农科路37号(东方市农业服务中心办公室)。
七、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7.1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报名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需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7.2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行业标准要求的相关资质复印件、技术人员配备表;
7.3单独的密封报价函,报名人以金额报价形式对本项目服务予以报价,报价函格式自拟(注明报价金额及下浮率,下浮率浮动为0-15%)。
7.4以上资料文件均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八、评选办法
8.1 报名截止后,若报名单位不足3家则本次选聘公告作废;
8.2 报价单位在3-5家(含5家)的,取报价平均值,根据报价接近平均值情况确定中标单位;
8.3 报价单位在5家以上(不含5家)的,则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其余报价取平均值,根据报价接近平均值情况确定中标单位;
8.4 若接近平均值者的报价出现上下浮动相同的情况,则报价下浮接近平均值者为中标单位;若报价相同则资质高者的为中标单位;若资质相同则注册资金高者的中标单位;若注册资金相同则根据报名单位近期业绩、承接相关项目业务经验等多方面综合考虑确定中标单位;
8.5我中心将拟定第一候选人为中标单位,若第一候选人放弃中标,则顺延至第二候选人,以此类推。
8.6选聘结果在市政府网上进行公示,若公示期间发现候选单位存在相关不良信息(如投标资格被取消、暂停;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骗取中标行为、严重违约和黑名单),根据招标投标相关规定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并根据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十、选聘人
东方市农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邱工 联系电话:0898-********
东方市农业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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