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所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公安局瀍河分局中心所(原瀍西所、原北窑所)委托,就洛阳市公安局瀍河分局中心所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磋商项目名称:洛阳市公安局瀍河分局中心所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LYZF-2024-38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约30万元/年
四、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1、本次采购为一个包,为洛阳市公安局瀍河分局中心所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②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或流通)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
3、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本次采购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七、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及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1日每天8:30-12:00,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八、获取磋商文件及报名方式:有意供应商请派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在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洛阳市老城区唐宫东路10号古都科创园B栋二楼201室)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九、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5日15时00分。
十、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和磋商地点:古都科创园B栋二楼205会议室。
十一、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洛阳市公安局瀍河分局中心所(原瀍西所、原北窑所)
地址:洛阳市瀍河区东新安街59号瀍西派出所
联系人:高女士
电 话:0379-********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老城区唐宫东路10号
联系人:程女士
联系方式:0379-********
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4日
标签: 食堂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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