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检验检测试剂第二批项目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2024年检验检测试剂第二批项目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检验检测试剂(第二批)项目(三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240*****

项目名称:2024年检验检测试剂(第二批)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56,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谈判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采购包2: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谈判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若投标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供应商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所投产品均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在交货时提供所投产品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若投标产品为消毒产品的,在产品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所提供产品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采购产品若为新消毒产品,提供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采购包2:

(1)1.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若投标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供应商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所投产品均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在交货时提供所投产品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若投标产品为消毒产品的,在产品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所提供产品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采购产品若为新消毒产品,提供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泸州市纳溪区汇元路88号

联系方式:166*****8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建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金融中心9号楼20层2004号

联系方式:08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女士

电话:0830-*******

四川建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疾病预防控制 检验检测 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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