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同大道西段31号物业转、分租事宜的公告

关于南同大道西段31号物业转、分租事宜的公告

关于南同大道(西段)31号物业转、分租事宜的公告


深圳市南约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称“本公司”)位于宝龙街道南约社区南同大道(西段)31号物业,自2024年11月1日起由深圳市展鸿兴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鸿兴公司”)承租,租赁期限为5年,自2024年11月1日起至2029年10月31日止,用于打造文创产业园区。物业租赁合同签订后,本公司收到展鸿兴公司的《关于同意宝龙街道南约社区南同大道(西段)31号物业转、分租的申请书》,希望本公司允许其对上述租赁物业进行转、分租。

本公司已根据深集资规【2024】3号深圳市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集体企业财产租赁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一条和深龙府办规【2024】1号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岗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已将上述事宜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审查,现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公示期从2024年11月15日至11月19日止(三个工作日)。

深圳市南约股份合作公司

2024年11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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