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城县黎侯镇晋福村等 12 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
招标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黎城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黎城县黎侯镇晋福村等 12 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
局以黎发科审发(2024)49号、黎发科审发(2024)6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黎城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建设资金为除上级资金外,其余部分由县财政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黎城县黎侯镇晋福村等 12 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一期)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在晋福村、南村、五十亩村进行污水管网及路
面修复工程。其中晋福村 D300污水管网 2010m、D160入户管 525m、Φ1000 检
查井 121座;南村 D300污水管网 3128m、D160入户管 675m、Φ1000 检查井 155
座、50m?调节池 1座;五十亩村 D300污水管网 2690m、D160入户管
465m、Φ1000 检查井 157座、50m?调节池 1座。
2.3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次招标黎城县黎侯镇晋福村等 12 个村农村生活
污水治理项目(一期)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按一个标段
组织招标。
2.4 建设地点:黎城县晋福村、南村及五十亩村;
2.5 计划工期:7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营
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
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