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维保”采购用户需求书
“消防维保”采购用户需求书
东莞市机电工程学校
消防维保服务邀请函
根据学校管理需要,拟计划对全校消防设施设备消防维保服务进行公购邀请,具体情况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全校消防维保服务
二、应标单位资格要求:投标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消防维修保养、检测企业资质证书、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人员资格证,可以从事消防维护服务。
三、服务期限:1年
四、服务用户需求情况(详见附件用户需求书)
五、本公告期限:自 2024年11月11日至 2024 年11月30日17:00止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 30 日17:00
七、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长安镇莲湖路1号机电工程学校总务处
※八、应标要求:
(一)应标材料:密封
(二)应标材料“封面”要求
1.填写投标项目名称:
2.填写应标公司名称(或盖章);
(四)应标材料要求:
1.必须提供的要件: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明细单(需单独加盖公章);
(3)售后服务情况及承诺(需单独加盖公章);
2.自愿提供的要件;不作强制要求,可提供也可不提供。
(4)公司的基本情况介绍;
(5)相关项目经验;
将以上应标材料请按顺序统一装钉成册,按“一式七份”提供。
九、货款结算要求:
(一)公对公转账结算;
(二)需要提供正式发票(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均可)
(三)所有报价必须含税;
(四)货款结算,可以按季度或半年度结算一次,具体结算依合同要求为准。
十、联系事项 :
(一)投标文件咨询及收件人:
刘老师 联系电话:0769-********,150*****412
(二)用户需求部门专业咨询人:
黄老师 联系电话:0769-********,135*****626
(三)采购廉政监督人:
刘老师 联系电话: 0769-********,137*****189
总务处
2024年11月11日
附:用户需求书
东莞市机电工程学校消防维保服务用户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东莞市机电工程学校创建于1994年,是东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莲花山脚下,背靠青山,面朝珠江入海口,环境宜人。目前学校校园占地面积*****.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平方米。
(二)项目总体情况及维保范围
按相关文件及学校的要求,对全校的消防设施及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具体包括消防维保,出具相应维保报告等内容。内容具体包括:室内外消火栓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防广播、消防对讲系统、消防喷啉系统、灭火器消防设施、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以及其他应该维保的内容。
维保完成后,需要完成“东莞市社会消防管理应用平台”中的消防维保管理等内容。
(三)项目其他说明
1.消防维保原则上为每月一次,(如果有特殊情况,每月维保二次以上)每月维保后,公司提供一份详实的纸质维保报告到学校并免费提供上传服务平台。
2.每月要有最少一次的检查记录表提供给学校。
二、维保方式
(一)月检:每一个月至少进行一次消防设施设备的常规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修复,(修复过程中的零配件由甲方提供,乙方出人工,负责更换),检查完成后贴上维保单位封条,封条至少要标识检查日期及检查结果情况。
(二)故障抢修
当维保单位接到甲方的故障通知书或通知时,应在4小时内当即派工作人员对该故障进行排除。普通故障应该当即排除,严重故障应该在24小时内修复。
每次检测完成后,要及时在消防平台上完成相关资料及信息录入及登记工作。
三、维保基本要求
(一)完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维保保养的全部要求;
(二)对委托单位(学校)负责,应严格按国家、省市等消防维护文件的要求,对学校所有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调试及维护,使整个消防系统一直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消除消防隐患。
(三)应主动配合消防部门的检查,处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定期将消防维护表及检查记录表送检,并将消防运行状态报告消防大队。
(四)配合学校接受消防等部门的消防检查,原则上上级到校进行消防检查时,维保公司必须安排专业服务人员参加;
(五)承担学校消防隐患的主体责任,因消防维护不到位、不及时、不达标等产生的责任完全由维保单位负责;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维护责任。
四、其它要求
1.维保方需固定1-2个熟悉甲方消防系统的工作人员,负责消防设施的维保。
2.做好消防设施资料建档工作,及时更新老的资料。
3.有责任和义务配合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消防检查、培训、宣传及其它消防相关工作。
4.全面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认真服从公安消防治理部门的技术指导。
5.消防系统维保单位需每一个月把维保情形书面报表向甲方汇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以便甲方随时检查。保证随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设备运行状况良好。
6.消防系统和设备发生故障,维保单位应做好设备暂停使用或给予适当的爱惜。
7.消防设备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必需达到原设计、利用的成效。并参照《消防设备利用及爱惜说明书》作为以后的维修、保养及设备修理效果的参照标准之一。一旦因维护、保养不到位。致使发生意外并造成损失(经第三方权威部门监定为保养不善造成)将由维保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8.参与维保工作人员必需具有作业人员上岗证书,设专人进行现场监管。拆卸、搬迁和安装过程中,不得损坏其它公共设施及个人财产,文明施工,完工场清。维保施工进程中,正确利用各类操作工具,确保维保施工人员和甲方相关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的平安。
9.维保过程中,必须设置必要的防护和警示标志。高空施工必须佩戴安全帽及平安带。因维保施工发生任何意外事故与甲方无关,但维保施工中违规造成甲方相关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损害和损失的。将由维保单位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评价与考核
(一)学校会对维保质量进行定期、不定期抽查、考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评价扣分,每发现一个问题扣1分,扣分额与服务费直接挂钩,扣分每半年为计分单位,每半年累计扣分达到30分,扣除半年维保费的50%;每半年累计扣分达到50分,扣除半年维保费全额,并且学校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
(二)上级消防部门、第三方专业消防机构或其他安全检查部门在督查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时,对提出的消防存在问题,发现一个问题扣600元,如果该存在问题,维保公司已提前提出意见,校方没有按时完成整改的,不计入罚款范围内。
(三)电话或信息通知维保方整改事项,要及时回复并24小时内到达现场,完成整改内容,如果不回复信息或超24小时未能到达现场,造成上级安全部门来检查时,又发现问题。此情况如果发现两次,校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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