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二标段招标公告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二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ZHZB*********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长春市绿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绿发改审批字〔2024〕1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券资金和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其中,设计工作包括但不
限于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现场设计服务、竣工图编制审核等各阶段的设计服务。
2.3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对现有23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共涉及100栋住宅楼,总建筑面积36.34万平方米,占地面积23.84万平方米,居住总户数4368户,居住总人口约*****人。改造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铺装工程、绿化工程、景观工程、大门、围墙工程、室外管线改造工程等。
2.4最高投标限价:设计费折扣系数0.80;工程费折扣系数1.00。
2.5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绿园区。
2.6工程建设周期: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设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整体交付后一个月止。
2.7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且最终通过各部门审批。
(2)施工质量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国家技术规范及合同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 标段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 | 工程投资(万元) |
一标段 |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 | 普阳街道(西安大路2800号院、辽阳街588号院、皓月大路1234号院、蓝新街328号院、跳伞塔北胡同27号院、翔运街719号院、普阳街4号院、普阳街5号院、翔运街659号院的道路工程、铺装工程、绿化工程、景观工程、大门、围墙工程、室外管线改造工程等)。 林园街道(西安大路1号小区的道路工程、铺装工程、绿化工程、景观工程、大门、围墙工程、室外管线改造工程等)。 | 2986.68 |
二标段 |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标段 | 铁西街道、青年路街道(铁西片区、东方花园、春阳街2号院、青年路1473号院、青林路1724号院、青川路9号院的道路工程、铺装工程、绿化工程、景观工程、大门、围墙工程、室外管线改造工程等)。 正阳街道(绿园区检法宿舍、正阳片区、卫士小区、西安大路1号院、春城大街8号院、西安大路181号院的道路工程、铺装工程、绿化工程、景观工程、大门、围墙工程、室外管线改造工程等)。 城西镇(民航家属院的道路工程、铺装工程、绿化工程、景观工程、大门、围墙工程、室外管线改造工程等)。 | 4302.26 |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针对以上多个标段进行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重复的情况下(设计人员除外)可以兼中,本项目评审顺序为标段一至标段二,如果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重复则在前序标段中标的投标人不参与后续标段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一标段、二标段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人委派。应当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至少一项。(注: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受限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在本单位缴纳(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及聘用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应自2024年11月15日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1日16时0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载招标文件。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
4.2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5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1】开标室。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采取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出席会议和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方式: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通过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公布)和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会议中当场提出,非远程开标会议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 ”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3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及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 2185 号
联系人:王卓玥
电 话:135*****03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惠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绿地中央公馆B区1723号房
联系人:张永刚、王欣
电 话:173*****613
邮 箱:Jlzhzb11@163.com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
扫黑除恶联系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ccjw********@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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