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郧阳区垃圾填埋场土壤环境质量自行监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HBSJ-YYQ-202411-002)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郧阳区垃圾填埋场土壤环境质量自行监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3 万元,招标人为十堰市郧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郧阳区 8 座垃圾填埋场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自行监测,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
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郧阳区垃圾填埋场土壤环境质量自行监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郧阳区垃圾填埋场土壤环境质量自行监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
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
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需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提
供检测资质认定证书附表》;
(3)供应商近五年(2019 年 11 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两项类似业绩(提
供合同);
(4)、供应商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的书面承诺;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15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19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报名需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在现场报名填写项目登记表后获取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2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十堰市张湾区发展大道九州龙城 2 号楼 2 单元 2403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22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十堰市张湾区发展大道九州龙城 2 号楼 2 单元 2403 室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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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十堰市郧阳区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十堰市郧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郧阳区城关镇中心巷 8 号
联 系 人:饶科长
电 话:0719-722423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顺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十堰市张湾区发展大道九州龙城 2 号楼 2 单元 2403 室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13593701138
电子邮件: 52617433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