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区域手机共享充电宝服务项目公告
公共区域手机共享充电宝服务项目公告
一、项目名称
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共区域手机共享充电宝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要求
1、项目地点:郑州市航海中路90号
2、概况要求:
为营造温馨就医环境,提升便民服务措施,需在医院公共区域投放充电宝设备,现遴选一家手机共享充电宝服务商。
(1)产品类型:落地柱式,按照医院要求数量在指定区域投放;
(2)结合医院现用电价,按年度一次性缴纳电费;
(3)服务商根据收入分成比例进行报价,院方收入捐赠至“二院.多看两眼”慈善基金,收入按季度结算。
3、服务期限:2年
4、供应商需交纳履约保证金2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的供货能力和服务;
2、供应商具有独立完成服务的专业技术力量,保证其投放产品符合国家最新标准,有生产厂家授权,有专人负责设备安全运营,定期进行安全巡查;
3、所使用材料必须达到国家、省、市和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4、供应商具有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在实施服务过程中无论任何原因与医院患者发生纠纷,或者发生人身安全等意外事故,均由供应商承担后果并负责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因此涉及到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
5、不得有商业贿赂和不正当欺诈行为。如供应商被证实有以上行为,将被视为不合格;
6、供应商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7、供应商在近3年内不得有根据相关法规确定的人为重大责任事故的记录;
8、相关主体(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提供相关主体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详细查询的信用信息报告;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10、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 2024年11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5:00-17:00】
2、报名地点: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8号楼1楼110。
3、报名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信用中国”官方网站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公司简介及近两年类似项目业绩、服务承诺。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五、评审
评审需携带详细方案、报价单(附件1)。
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评审地点:另行通知
报价方式:二次报价
评审办法:采用现场综合评审
采购单位: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郑州市航海中路90号
联 系 人:周老师 乔老师(业务)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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