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天津市胸科医院和平院区智慧药房精准自动发药系统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CSD-2024-108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胸科医院和平院区智慧药房精准自动发药系统租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46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胸科医院。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胸科医院和平院区智慧药房精准自动发药系统租赁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胸科医院和平院区智慧药房精准自动发药系统租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市胸科医院和平院区智慧药房精准自动发药系统租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
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
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 2023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
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 3 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024 年度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
4.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截止时间前
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
面声明原件。
(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
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
驾驶证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
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21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1 日,每天 9:00-
11:30;13:30-16: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天津信诚盛德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 6 号 C 座 2 幢 215 室)。3.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人民币。4.招标文件领取:为保证开票的准确性,建议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单
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05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 6
号 C 座 2 幢 215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05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 6
号 C 座 2 幢 215 室)
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胸科医院
地 址:天津市台儿庄南路 261 号
联 系 人:肖老师
电 话:022-8818555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 6 号 C 座 2 幢 215 室
联 系 人: 尤心霖
电 话: 022-23717450-8002
电子邮件: xcsdyygs@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