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轨道包河区号—号地块勘察设计总承包服务项目
合肥轨道包河区号—号地块勘察设计总承包服务项目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轨道包河区BH******号—BH******号地块勘察设计总承包服务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4BFFBZ*****
原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3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轨道包河区BH******号—BH******号地块勘察设计总承包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3
项目编号:2024BFFBZ*****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我司具备该类型项目经验且参与过同类型国企、城投单位公开招标并中标,同时我司亦承接多项城投开发商建筑方案设计咨询服务,因我司发展缘起外资设计公司背景未能申请相应资质,请问我司是否可联合具备招标文件资质要求的施工图设计单位及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
回复:联合体资质要求按第一章招标公告3.1.7执行。
2.招标公告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条:
疑问:若联合体牵头单位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但因资质政策未能完成电子注册,是否可以提供执业证书复印件加证书持有人手写签名扫描件、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即可。
回复: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经评委会评审通过后认可。
3.招标公告中3.1.7条约定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仅要求主体施工图设计单位和岩土工程勘察单位满足相应资质要求 。与“招标文件第38页,总则中第1.4.2中(2)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的,按照承担该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成员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相互冲突,请问以哪条为准。
回复:“招标公告中3.1.7条”和“招标文件总则中第1.4.2中(2)”要求不为冲突。“招标文件总则中第1.4.2中(2)”是对“招标公告中3.1.7条”要求的进一步补充说明。
4.招标文件第38页,总则中第1.4.2中(2)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的,按照承担该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成员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疑问:上述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不同专业是否指的是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勘察设计。不同专业满足该项要求同时符合标公告3.1.7条联合体单位资质要求即可。
回复: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岩土勘察为不同专业,不同分工。联合体资质满足“招标公告3.1.7条”的相关要求即可。
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中详细评审标准里面“人员奖项荣誉”前面要求是施工图设计负责人获奖荣誉,在该项注释中第四条又提到项目负责人荣誉不超过三个,请问具体是要提供施工图设计负责人获奖荣誉还是项目负责人的,请明确?
回复:已更正,详见补疑1第二部分补充说明。
6.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中详细评审标准里面“人员奖项荣誉”中提到颁奖文件或颁奖文件截图须体现获奖人员姓名,因区域或协会要求不一样,有的颁奖文件里没有姓名,请问提供设计合同里体现了该获奖人员名字是否给与认可?
回复: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经评委会评审通过后认可
7.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中详细评审标准里面“投标人获奖荣誉”和“人员获奖荣誉”,是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给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是否认可?
回复: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经评委会评审通过后认可。
8.招标文件中合同范本3.5.4 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支付给联合体牵头方。是否可改为发包人分别向联合体成员单位支付相应设计费。
回复:不可以。
9.本地块是否有“竞品质方案”设计条件要求;
回复:无。
10.根据地形图标高显示,地块高差较小,方案是否可按统一底标高进行测算;
回复: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11.建议提供西北角远大九庐项目技术总图,便于方案日照测算;
回复:请投标人自行收集相关资料。
12.相邻非本次涉及范围地块是否需要镜像楼栋日照模拟测算;
回复:需要。
13.C、D两地块规划条件中有沿上海路第一界面建筑高度不超过30米要求,C、D两地块紧邻泉州路,此条要求是否仍需要遵循;
回复:需要。
14.规划要求所有配套不计容,是否可以有局部配套布置于地下?
回复:不可以。
15.A地块限高43米,B地块限高30米,CDE地块沿湖沿路限高30米是否建筑限高还是航空限高? CDE地块建筑限高多少?
回复:建筑限高;请投标人按照本地相关规范政策文件进行设计。
16.地铁口是否有特殊的退界要求?
回复:请投标人按照合肥轨道地铁保护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17.A、B地块地铁站地下是否可以直接接入地块内部,是否有预留地下连接通道?
回复:请投标人自行收集考虑。
18.商办业态是否有要求? 地下商业是否计容?
回复:请投标人自行考虑业态要求;地下商业不计容。
19.5个地块是否需要按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回复: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20.轨交影响控制区内是否可以布置住宅 是否还有其他特殊要求?
回复:请投标人按照合肥轨道地铁保护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21.轨交严控线是否也有退让要求?是否可以紧贴布置建筑?
回复:详见补疑2第一部分第31(2)条回复执行。
22.泉州路东侧南北地块,学校及学校北侧地块 是否有地铁出入口?
回复:请投标人自行收集考虑。
23.C地块北侧小学是否有规模班数资料?
回复:C地块北侧小学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暂未明确。
24.CD地块需配件的商业建筑面积是否计容?
回复:计容。
25.B地块南侧用地性质?
回复:请投标人自行收集考虑。
26.无周边现有项目CAD文件 测算日照影响?
回复:请投标人自行收集。
27.本项目是否考虑装备配式3%的奖励?
回复: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28.周边市政道路是否有建成时序?
回复:请投标人自行谋划。
29.投标文件盖章:联合体协议书成员单位盖章是否可上传盖章扫描件。
回复:可以。
30.业绩证明材料中:是否可以提供业绩合同主体为本单位母公司,实际设计为本子公司单位,业主提供的说明是否可以作为子公司业绩证明材料,该业绩是否有效。
回复:不予认可。
31.项目负责人业绩能否与投标人业绩使用相同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能否用项目负责人业绩但为其他主体单位的项目业绩。
回复:可以。
32.设计条件通知书、《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试行)、《合肥市优化调整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规则等相关规划管理要求的通知》(合房联办(2024)6号)三者的车位配建要求不同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合肥市优化调整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规则等相关规划管理要求的通知》(合房联办(2024)6号)为准。
回复:各标段投标方案需统一设计5个地块,5个地块均需设计总图跟效果;最多只能中标2个标段。
回复:地块内西侧第一列建筑不能直视西侧政府建筑。
回复:属于。
36.招标文件P6要求“(2)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1.6 条信誉要求; (3)联合体中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成员方须满足3.1.1.1 资质要求和3.1.2 业绩要求,承担岩土工程勘察的成员方须满足3.1.1.2 资质要求;”
问:招标文件对本项目建筑方案设计单位没要求具有3.1.1.1 资质,我司具有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07年修订本”中明确写明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可以承接所有等级的建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中的建筑专业设计与技术服务。请问我司作为本项目的建筑方案设计单位参与投标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按本次补疑第4条回复执行。
37.根据设计任务书:BH******地块和BH******地块沿上海路第一界面建筑高度不超过30米。BH******地块和BH******地块不直接面向上海路,是否需要控制建筑高度不超过30米?
回复:需要。
第二部分:补充说明内容
一、针对补疑2第一部分第3条提问“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颁发的创新奖、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品质示范工程类奖项,以上奖项是否都属于设计类奖项、荣誉,请明确。”回复进行更正:“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颁发的创新奖、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品质示范工程类奖项均符合。”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2.2.1(2)商务文件评审标准”-“投标人项目奖项、荣誉”及“人员奖项、荣誉”中的“施工类、技术创新类、工程质量类奖项不予认可。”表述调整为“施工类、工程质量类奖项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
联 系 人:唐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2024年11月1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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