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佛湾新经济产业园区改造提升工程之盐步粮食加工厂改造工程-电房工程广佛湾新经济产业园区改造提升工程之盐步粮食加工厂改造工程施工-电房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广佛湾新经济产业园区改造提升工程之盐步粮食加工厂改造工程-电房工程广佛湾新经济产业园区改造提升工程之盐步粮食加工厂改造工程施工-电房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
招标条件 | 1.广佛湾新经济产业园区改造提升工程之盐步粮食加工厂改造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沥字投审[2023]27 号批准(备案)建设。 2.本招标项目广佛湾新经济产业园区改造提升工程之盐步粮食加工厂改造工程施工-电房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沥字投审[2023]27 号核准(适用于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项目)。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佛湾新经济产业园区改造提升工程之盐步粮食加工厂改造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佛湾新经济产业园区改造提升工程之盐步粮食加工厂改造工程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广佛湾新经济产业园 区改造提升工程之盐 步粮食加工厂改造工 程施工-电房工程 | 公告性质 | ?正常/□更正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项目编号 | A99-******-2024-0001-01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 1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广佛湾新经济产业园区改造提升工程之盐步粮食加工厂改造工程施工-电房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高压配电柜、低压配电柜、变压器、母线槽、桥架、 配管、线缆等,详见施工图及大样。 2.承包方式: ?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成本加酬金,□其他 3.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广佛湾新经济产业园区改造 提升工程之盐步粮食加工厂改造工程施工-电房工程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 施工总承包。投标人还需负责到供电部门完成本工程的报建、施工方案审核、报停送电计划和通过验收等。 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 |||
招标内容 | 本招标项目建设内容分为 1 部分:广佛湾新经济产业园区改造提升工程之盐步粮食加工厂改造工程施工-电房工程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投标人还需负责到供电部门完成本工程的报建、施工方案审核、报停送电计划和通过验收等。 | |||
工期(交货期) | 定额工期: / 日历天,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之日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 |||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 2,382,612.43(元) | |||
投标保证金 | *****.00(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或以上)。 3.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取消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除外)(不适用于简易评标法) 4.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级二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在广东省外注册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其注册所在地政策要求提供执业资格证明,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所提供的电子注册证书需具有有效的使用有效期),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6.2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24年 4 月至 2024 年 9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7.1 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2 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7.3 近 3 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4 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5 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 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2.建造师注册证书使用电子证书的,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注册有效期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关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5.“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6.“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7.类似项目业绩的考察时间为最近3年,公路水运、城市轨道交通、民航、水利工程以及施工工期超过3年的其他工程可以放宽至5年。量化指标只能从工程造价、高度、长度、净宽、直径、建筑面积、库容、跨度、里程长度、等级、装机容量、流量、处理量、结构形式中选择1个,且不超过招标项目量化指标规模的80%(等级、结构形式除外)。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项目类别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的工程类别划分执行。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工程建设”栏目。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 业务咨询电话:0757-********、0757-********。(适用于公开招标)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具体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予以确认。(适用于邀请招标)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24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18日 09时3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18日 09时30分 |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18日 0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室 206-3(具体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58 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 | |
发布公告媒介 (公开招标适用)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 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 |||
招标人(异议接收单位) | 佛山市南海区腾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
邮编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 ||
招标人联系人 | 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7-******** | |
招标人传真 | / | 电子邮箱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建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邮编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 66 号西座三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7-******** | |
招标代理传真 | 0757-******** | 电子邮箱 | jianqinzb@126.com | |
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 4.本招标项目将按照《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网址:)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5.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7.招标投标行业监督行政部门: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五路27号 |
标签: 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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