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镇建筑垃圾临时存放点管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渤海镇建筑垃圾临时存放点管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北京闾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怀柔区渤海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对渤海镇建筑垃圾临时存放点管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的投标单位前来参加。
项目名称:渤海镇建筑垃圾临时存放点管护项目
项目编号:BJLC-2024-1114-01
项目联系方式:梁雨情
项目联系电话:010-********
采购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北京市怀柔区渤海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渤海镇沙峪村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闾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雨情 010-********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金台园甲56号
一、 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为解决全镇范围内建筑垃圾乱倒乱卸、无处堆放等环境问题,我镇计划在渤海所村南(原杨彩东鱼池腾退后)建设建筑垃圾临时存放点一处,用于临时存放建筑垃圾及大件垃圾。采取委托管护的方式对存放点进行管护、管护内容包括:人员看护、机械车辆使用、扬尘控制、垃圾分类、大件垃圾处理等;渣土运输消纳按照城管委实际工程量结算。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三年。
预算金额:约300万元。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能够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服务内容,并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与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3)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雄厚的实力、优良的管理体系、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协调、组织能力;
5)具有履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格证明文件;
8)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9)凡受托为本次招标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约300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4年11月15日09:00至2024年11月2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怀柔区金台园甲56号4层404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公告包含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包。文件售后不退。
特别说明:线下报名需要携带线上关注成功截图。
线上报名方法:进入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hrggzy.bjhr.gov.cn/hrggzy/)首页→系统登录→投标人下方下载供应商交易操作手册,根据操作手册步骤进行网上报名并关注本项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6日09:00(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6日09:00(北京时间)
六、开标地点:北京市怀柔区科学城政务服务中心二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层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fw.beijing.gov.cn/)和北京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怀柔分平台(http://hrggzy.bjhr.gov.cn/hrggzy/)上发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2)《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4)《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 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6)《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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