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中心城区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采购/资审公告
瓮安县中心城区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4年12月06日 10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瓮安县中心城区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
项目编号:P522*****24000CMO
项目序列号:ZFCG202*****002
预算金额(元):*******.00元
最高限价(元):*******.00元
采购需求:瓮安县中心城区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
标项一:
标项名称:瓮安县中心城区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瓮安县中心城区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规划编制完成时限为180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本项目预留40%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中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得低于60%。)例如:中标金额为200万元,至少40%采购份额(即80万元)需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其中60%即48万元,需由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土地规划丙级及以上资质。(注: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共同满足即可)。
4.申请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2021年出具的(有效期内)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5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11月22日 23时59分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下载
售价: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6日 10时30分
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6日 10时30分
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品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须至少具备其中一个资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为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本项目预留40%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中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得低于60%。)例如:中标金额为200万元,至少40%采购份额(即80万元)需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其中60%即48万元,需由小微企业承接)。 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供应商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 (1)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需在投标文件中按格式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不属于小微企业,需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上述比例(需在投标文件中按格式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和《联合体协议书》); (3)供应商不属于小微企业,中标后须将采购项目中满足上述比例的份额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需在投标文件中按格式提供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2.《分包意向协议书》3.分包意向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所属行业划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瓮安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瓮安县河西新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大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高飞
联系方式:158*****9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阳光致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国际中心1号楼3120
传真:
联系人:王麟
联系方式:135*****842
标签: 控制性详细规 国土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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