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
辽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辽阳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自动监测站所需仪器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生产厂家或授权供应商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采购范围及采购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自动监测站所需仪器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LYXZFCG-
********3.最高限价:71.5万元
4.交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供货完毕
5.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辽阳县境内)。
5.验收方式:经采购人及聘请相关专家组成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填报采购中心验收单。
6.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规格及参数 | 数量 | 备注 |
| 合计 |
|
|
|
1 | 分析仪 | PM2.5分析仪 | 1套 |
|
2 | 分析仪 | 臭氧分析仪 | 1套 |
|
3 | 配套采样系统校准 |
| 1套 |
|
4 | 电磁阀机架设备 |
| 1套 |
|
5 | 数据传输与网络平台软件 |
| 1套 |
|
6 | 城市摄影 |
| 1套 |
|
7 | 能见度 |
| 1套 |
|
8 | NO2.PM10维修 |
| 1套 |
|
9 | 耗材 |
| 1套 |
|
| 合计 |
|
|
|
以上参数由采购单位提供,如参数中涉及到品牌仅为参考,允许正偏离。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本项目将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时,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可进入开标和评审阶段,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含相应的生产经营范围);
3. 法人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开标前三个月任意一月依法纳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证明;
6. 供应商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7. 设备制造厂商授权书;
8.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16年11月4日——2016年11月23日下午16点(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上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辽阳县审计局二楼采购部领取招标文件。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9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辽阳县政府采购中心(辽阳县审计局三楼会议室)
五、采购单位、采购执行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辽阳县环境保护局联系人:钱志强
联系电话:
****-*******采购执行机构联系人:孙维
联系电话:
****-*******注:公告中内容没有明确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辽阳县环境保护局
辽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1月4日
附件:环保局招标公告.doc |
|
公告标题: | 辽阳县环保局自动监测站所需仪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有效期: | 2016-11-05 至 2016-11-24 | 撰写单位: | 辽宁省辽阳市区县用户-辽阳县 | 撰写人: | 辽阳县 |
辽阳县环境保护局自动监测站所需仪器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辽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辽阳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自动监测站所需仪器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生产厂家或授权供应商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采购范围及采购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自动监测站所需仪器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LYXZFCG-
********3.最高限价:71.5万元
4.交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供货完毕
5.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辽阳县境内)。
5.验收方式:经采购人及聘请相关专家组成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填报采购中心验收单。
6.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规格及参数 | 数量 | 备注 |
| 合计 |
|
|
|
1 | 分析仪 | PM2.5分析仪 | 1套 |
|
2 | 分析仪 | 臭氧分析仪 | 1套 |
|
3 | 配套采样系统校准 |
| 1套 |
|
4 | 电磁阀机架设备 |
| 1套 |
|
5 | 数据传输与网络平台软件 |
| 1套 |
|
6 | 城市摄影 |
| 1套 |
|
7 | 能见度 |
| 1套 |
|
8 | NO2.PM10维修 |
| 1套 |
|
9 | 耗材 |
| 1套 |
|
| 合计 |
|
|
|
以上参数由采购单位提供,如参数中涉及到品牌仅为参考,允许正偏离。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本项目将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时,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可进入开标和评审阶段,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含相应的生产经营范围);
3. 法人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开标前三个月任意一月依法纳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证明;
6. 供应商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7. 设备制造厂商授权书;
8.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16年11月4日——2016年11月23日下午16点(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上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辽阳县审计局二楼采购部领取招标文件。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9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辽阳县政府采购中心(辽阳县审计局三楼会议室)
五、采购单位、采购执行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辽阳县环境保护局联系人:钱志强
联系电话:
****-*******采购执行机构联系人:孙维
联系电话:
****-*******注:公告中内容没有明确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辽阳县环境保护局
辽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