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危险化学品处置服务三次招标公告
妇幼保健院危险化学品处置服务三次招标公告
一、基本信息及要求
采购人:安顺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人地址:安顺市西秀区龙青路中段
项目名称:危险化学品处置服务三次比选
项目编号:ASSFYBJY-ZW-2024-13
资金来源:医院自筹
项目预算:化学性废物40元/kg,药物性废物10元/kg,污泥1元/kg
公告时间:2024年11月14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11:45
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15:00
比选地点:安顺市妇幼保健院远程会诊中心(儿童医院综合楼四楼体检中心内)
二、处置物品及要求
(一)处置物品明细
(一)处置要求
1、处置方在收集、运输危险废物时,应使用在相关部门备案及具有资质的危废运输车辆,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对危险废物实施规范运输。
2、处置方向院方提供转运处置服务时,必须保证所持有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且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对危险废物实施规范贮存和安全处置。
3、院方向处置方提出转运计划需求后,并且满足处置方承运车辆装载吨位要求的,处置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安排车辆进行转运。不可抗力因素(指受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停限电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影响的情况下,转运时间相应顺延;若因处置方生产设备检修、故障等原因需要长时间停机(7天以上),应当提前三天通知院方,以便院方及时调整生产计划和危险废物的暂存收集。
4、处置方承运车辆及现场服务人员应遵守院方院区内相关环境、安全作业管理规定,在院方管理人员指导下开展危险废物转运工作,如处置方现场服务人员不服从管理或是违反作业规定,院方应及时制止、教育并有权终止转运,且由此给院方造成的损失由处置方承担。
5、如因院方生产工艺调整、环评变更等原因导致存在本协议未约定处置价格的其它危险废物,应由院方、处置方双方另行协商后予以确定,在协商一致前,处置方有权拒绝对该类危险废物进行转运和处置。
6、处置方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省生态环境厅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过程管理及相关手续办理,及时报送当地生态环境局登记备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须加盖公章)
(一)资质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近三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的合法组织。
3、具有相应的经营许可(营业执照有对应范围,注明包括但不限于“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处置”),或相关行政部门批准从事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污泥收集处置的行业资质。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报价供应商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6、报价供应商所有证件资料不得涂改/更改。凡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由供应商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二)商务要求
1、中标公示结束3个工作日内向院方缴纳中标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障金,合同周期结束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合同周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经院方根据服务情况评估后,提请院部会议审议后可进行续签。
3、付款方式:标的物称重以处置方司磅计量数量为准进行联单移出填写,院方对处置方司磅计量进行复核,若复核差异在正负3%以内,则以院方复核量进行签收;若差异超过3%,双方协商解决。每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确认上月已转运危险废物的种类及数量,危险废物处置费用结算数量以院方、处置方双方签字确认的实际转运联单为准,由处置方向院方开具有效发票,院方在收到处置方发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结清全部费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分办法
项目 | 分项名称 | 得分 | 扣分理由 | |
报价评分(30分) | 投标报价 | 1.评标基准价:系指满足招标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 ||
技术评分(35分) | 响应承诺评分 (10分) | 无承诺书不得分,根据投标人承诺对招标文件条款响应性情况进行评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条款的,得10分,有一条负偏离本项不得分。 | ||
服务方案(15分) | 根据保养服务内容,完善得15分,一般得10分,差得5分。 | |||
人员配备(10分) | 人员(具备与本项目要求的相应资质)配备情况,充足得10分,一般得6分,差得3分。 | |||
商务评分(12分) | 同类项目服务业绩(12分) | 根据投标方近3年来同类业绩项数进行0-12分评分,需提供服务合同及相应服务资料。未提供不得分;每提供1次合同及与合同相对应的服务资料得4分,最高分为12分;仅提供合同未见相应服务资料每次只得2分。 | ||
服务评分(23分) | 公司信誉(5分) | 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提供近半年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 ||
处置场所(7分) | 能满足与本项目处置物匹配的处置场所得7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的设计图纸或现场照片,所有印证资料加盖投标方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
运输设施(5分) | 能满足与本项目匹配的运输设施得5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运输设施照片,所有印证资料加盖投标方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
公司处置设备设施(6分) | 能满足与本项目匹配的处置设备设施得8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现场照片及设备清单、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等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注: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比选设综合评分办法,本次比选不保证低价中标,综合评分最高者为中选服务商。
五、报名方式
1、符合要求的公司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按下列方式报名(否则报名不予受理)。
2、发送盖章的营业执照和报名表(附件1)扫描件到电子邮箱报名,邮箱:assfybjy_zwk_01@163.com。
六、比选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机(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料(法人参加比选的无需委托书)。
3、信用中国查询的信用报告。
4、报价单(格式自拟,需含每年维保价格及免费更换单个配件的价格)。
5、各投标供应商需按评分表顺序逐项装订资料。
6、投标公司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备注:①请务必按要求及顺序装订并密封,在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②逾期报名或报名后逾期提交、不提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纳入比选。
七、比选方式及结果公示
比选结果在医院微信公众号和官网公示1个工作日。
八、联系人
总务科陈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45,下午14:30-18:00,0851-********。
九、本公告未规定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
十、附件
附件1:安顺市妇幼保健院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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