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医疗器械监管等系统运行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医疗器械监管等系统运行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委托,信意合(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天津市医疗器械监管等系统运行维护 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医疗器械监管等系统运行维护

2.项目编号:XYHTJZ-2024-B-0102

二、项目内容

1.主要标的名称及数量:天津市医疗器械监管等系统运行维护,共分为3包,其中:

(1)第一包:医疗器械监管和药品监督抽验管理系统、药品品种管理系统(药品数据管理系统)运行维护;

(2)第二包:药品监管信息化平台运行维护;

(3)第三包:药物临床实验监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

2.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项目需求。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的项目需求书。

三、项目预算

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肆万贰仟玖佰元整),其中:

(1)第一包:¥******元(大写人民币叁拾壹万叁仟柒佰元整);

(2)第二包:¥*****元(大写人民币壹万伍仟叁佰元整);

(3)第三包:¥*****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叁仟玖佰元整)。

2.供应商总报价及每包的报价,均不得超过总预算及每包预算。否则,按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处理。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本办法和通知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4.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注: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供应商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6.根据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磋商小组通过截屏的方式留存、签字确认并进行打印存档。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上半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含报表)或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个月内供应商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月至评审当日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月至评审当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1 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同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2 网络申报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若为授权代表,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1日,每日09:00-11:00,14:0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邮寄的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将标书款汇入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帐户。

(2)采购代理机构的汇款信息及邮箱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 竞争性邀请函的十、采购代理机构的信息”。

(3)供应商汇款后请将下述资料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的邮箱: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供应商邮箱地址(用以接收本项目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500元。(文件售出后,所收标书款不再退还)。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1月25日14:0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1月25日14: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A座A111。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玉静

2.联系电话:********131*****365

九、采购人的信息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刘老师 022-********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信息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信意合(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A座A111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1*****365

4.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xinyihe2022@163.com

5.采购代理机构汇款信息:

名称:信意合(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行号:104*****2005

账号:270*****6523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信意合(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信意合(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器械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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