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金普新区社会事业局电教器材室设备招标公告

大连金普新区社会事业局电教器材室设备招标公告

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大连金普新区社会事业局的委托,对大连金普新区社会事业局电教器材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大连金普新区社会事业局电教器材室设备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 ********88三、招标内容:电教器材室设备一批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1、采购预算:48万元。(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3、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注:4、本次采购的计算机、打印机、空调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第二十期“节能清单”的产品。供应商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第二十期“节能清单”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报价文件无效。四、投标人的资格:(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二)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项目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签订协议的有效时长不得低于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期);(三)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摄像机、照相机、国内文字办公处理系统)厂家的合法有效授权原件;(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五、报名要求:投标人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金州新区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http://218.25.154.170:8088/web/ZBt/index.aspx)“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报名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外地投标人须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原件(外地企业须提供)、所投产品(摄像机、照相机、国内文字办公处理系统)的合法有效授权原件(代理经销商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类似规模项目业绩原件(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以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各投标人的原件仍需在开标时携带到开标会现场,以备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复审。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2016年11月4日至2016年11月18日每天9:00-11:00、13: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南广场中华西路137号)。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2016年11月24日13:00到13:30(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理区(8)(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地点:2016年11月24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开标室(9)(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十、招 标 人:大连金普新区社会事业局十一、招标代理人: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南广场中华西路137号联系人:翟庆辉电 话:0411-********-****传 真:0411-********(自动)电子邮箱:lnzqzb@163.com开户名称: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大连银行第三中心支行 帐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教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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