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报告厅会议音响系统的比选公告

关于采购报告厅会议音响系统的比选公告

为规范采购管理,降低采购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对报告厅会议音响系统进行采购,确定一名供应商,现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采购单位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二、项目名称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报告厅”会议音响系统采购项目

三、项目期限

自合同签定日期起30日内完成。

四、项目预算

(一)项目总预算(最高限价):不超过3.2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一般资格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未被纳入失信名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六、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11月8日;

(二)报名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翠微路777号,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三)报名方式:凡有意向参加此次项目比选的供应商,请在报名时间内向我院递交(邮寄)比选响应文件。

(四)比选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

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4.未被纳入失信名单承诺函;

5.近1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报价单(格式自拟);

9.业绩证明;

10.比选响应文件需盖单位鲜章密封。

七、比选方式

参照竞争性谈判,一次性报价,在第六点第(四)点资料充分满足的前提下,满足参数要求报价最低者中选。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0831-*******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会议音响 报告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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