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发电机组及安装招标公告
柴油发电机组及安装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市城发恼包货场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城发金河物流有限公司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XZB—CG1622
呼和浩特市城发恼包货场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城发金河物流有限公司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经有关单位批准采购,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城发恼包货场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城发金河物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城发恼包货场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城发金河物流有限公司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
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
3、招标内容:① 2套300KW柴油发电机组;
② 1套250KW柴油发电机组。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货物采购及服务的制造商或经销商,且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含)。
2、投标人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非制造商投标时,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唯一授权书。
4、售后服务:制造商在呼和浩特市内设有常驻服务机构,并备有足够备品备件以供维修。
5、投标人在同行业中有较好的信誉,在使用过程中未因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职能主管部门的处罚。
6、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携带资料
1、时间:2016年11月4日至2016年11月10日下午5:00结束(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接受。
注: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2、地点: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新华大街103#,十九中西综合三楼)。
3、携带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文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5)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唯一授权书(代理商提供);
(6)经办人身份证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注:1、三证合一的企业无需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企业税务登记证;
2、投标单位将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送至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资料不全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6年11月4日至2016年11月10日;
2、地点: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新华大街103#,十九中西综合三楼)。
3、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市城发恼包货场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城发金河物流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 瑞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高 燕
联系电话:0471—*******
电子邮箱:txzb200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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