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海水源保护区水环境治理前期服务(第一、三、四、五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清水海水源保护区水环境治理前期服务(第一、三、四、五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寻甸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水环境治理项目前期服务招标(第一、三、四、五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寻甸县清水海水源区水环境治理项目,由相关文件批准投资实施,招标人为寻甸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招标代理人为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寻甸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水环境治理项目前期服务(第一、三、四、五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寻甸县;
2.2 总 投 资:约3.7亿;
2.3 建设规模:约3.7亿;
2.4招标范围:
设计服务招标范围(第一、二、三、八、九、十、十一、十二标段):按照标段划分的工程内容完成项目的初步设计、招标设计(若有)、施工图设计及有关报批、审批手续及施工过程、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
水土保持编制招标范围(第四、五、六、七标段):按照标段划分的工程内容完成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招标设计(若有)、施工图设计及办理相关报批、审批手续等工作。
2.5服务周期:
设计服务周期(第一、二、三、八、九、十、十一、十二标段):中标后75日历天内完成(包括初步设计、招标设计(若有)、施工图设计、技术评审等工作);中标人须严格按驻地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规划部门、施工图审查部门所规定的相关要求报送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并获取批准。
水土保持编制服务周期(第四、五、六、七标段):中标后 75日历天内完成(包括初步设计、招标设计(若有)、施工图设计、技术评审等工作),中标人须严格按驻地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规划部门、施工图审查部门所规定的相关要求报送水土保持计划工作、施工图审查并获取批准。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
2.7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2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 寻甸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水源点除险加固、维护工程、寻甸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过水通道建设工程、寻甸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输水干线维护与管理
第二标段:寻甸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替代水源开发利用工程
第三标段:寻甸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退耕还林还草工程
第四标段:寻甸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
第五标段:寻甸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库区及入库河道沿岸生态植被恢复建设
第六标段:寻甸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水土保持工程
第七标段:寻甸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第八标段:寻甸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村庄污水处理工程
第九标段:寻甸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程
第十标段:寻甸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农业固废资源化利用工程
第十一标段:寻甸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农田径流净化工程
第十二标段:寻甸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水文气象在线监测工程、寻甸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工程、寻甸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视频监控系统工程
各标段工程主要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单位可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终最多只允许中选二个标段,投标单位已经中选二个标段的(重复排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的中选排序按各标段评审的前后顺序进行),则不再推荐为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第一、二、三、十二标段: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第四、五、六、七标段: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第八、九、十、十一标段: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2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与所投标段同类业绩);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年(2013年、2014年、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停止投标资格;
3.5项目负责人要求:
设计负责人(第一、二、三、八、九、十、十一、十二标段):应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国家二级注册结构师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且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原件;
水土保持编制方案负责人(第四、五、六、七标段):应具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人员上岗证书,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上岗证书、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原件;
3.6省外企业:执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
3.7其他要求:按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关于印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廉洁诚信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规定,投标人等交易当事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或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不符合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的规定,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11-04 14:00 至 2016-11-08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11-24 09:0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甸县凤梧路金世纪大酒店附二楼政务服务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寻甸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寻甸县政府
联 系 人:李师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昆明市人民中路富春大厦三栋六层
联 系 人:郑珊珊
联系电话:****-******** 传 真:****-********



标签: 项目前期服务 水环境治理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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