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惠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惠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惠州市救灾物资仓储站)就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项目进行采购公告,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供货竞争。
一、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和期限:预算费用共210万元,服务期限3年,合同每年签一次,每次期限一年。首年70万元,逐年支付(后续年度预算以当年实际预算安排为准)。
三、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有公司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5.参加本项目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性检查:
1.供货竞争人具备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
2.供货竞争人提交供货承诺函,承诺相关事项;
3.供货材料没有无效签署的;
4.供货方案是唯一确定;
5.供货有效期符合《采购需求公告》要求的;
6.评估组未认为明显不符合供货要求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采购数量;
7.供货材料未附带有采购人依法不能接受的条件;
8.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供货竞争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以及根据《惠州市社会信用信息征集和管理试行办法》(惠府〔2013〕81号)、《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的通知》(惠财采购〔2013〕1号)等法规的要求,包括了供货竞争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企业警示信用信息记录;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无效供货、未实质性响应的其他情形。
四、采购项目要求及服务内容
(一)项目基本要求
1.要求派驻人员到本单位协助进行仓库日常管理、资料数据录入、值班值守、维护工作秩序等工作。
2.要求中标单位外派人员开展本单位辅助工作过程中,对工作过程中知悉或持有的任何属于本单位的或虽属于第三方但本单位承诺有保密协议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对有关资料进行复印、拍照,不得向外泄露有关信息。否则,由中标单位负一切法律责任。
3.服务时间:双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二)项目相关技术要求
1.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项目团队,且熟悉国家、省、市人力资源法律法规,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优先。
2.需配置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或以上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和负责项目实施运行保障的项目管理团队。
(二)项目服务内容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全日制值班制度;为满足我单位日常工作管理所需,供货商至少应派驻不少于8名服务人员进行以下服务:1.协助完成仓库日常管理工作,仓位的筹划与正确的摆放,仓库物资的安全保管防护等;2.协助物资储备出入库管理,物资进仓入库/调拨出库的登记、核对、确认、盘点等;3.协助做好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日常及汛期值班值守工作;4.协助维持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加强治安防范,做好防火、防盗等安防工作;5.协助做好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内外的整体清洁卫生工作;6.完成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供货材料递交及截止时间:请有意参加供货竞争的供应商于2024年11月22日17:00前到我中心报名并递交投标材料,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项目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供应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及上述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开标确定:我中心将在参加供货竞争的供应商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供货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等进行综合打分评审,按综合得分最高者择优选择供应商。
联系人:吴志聪
电话:0752-*******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严坳村
惠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
(惠州市救灾物资仓储站)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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