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医后付”功能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先医后付”功能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口腔医院“先医后付”功能建设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采购单位 长春市口腔医院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15日 08:59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25日 09:0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1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佳丽
项目联系电话 131*****684、0431-********-8079
采购单位 长春市口腔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大经路223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高大为,138*****994
代理机构名称 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锦湖大路6822号保合大厦1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罗佳丽,131*****684、0431-********-8079

项目概况

长春市口腔医院“先医后付”功能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qq.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ZHYX******

项目名称:长春市口腔医院“先医后付”功能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先医后付”功能模块的设计、开发与集成,确保与现有医院信息系统(HIS)无缝对接。(具体内容以合同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5日 至 2024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qq.com

方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q.com)邮件中内容写明联系人及电话: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附被授权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如是法定代表人获取协商文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送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有误,供应商须在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资料合格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文件获取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后,将填好的登记表电子版连同文件费支付凭证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后,方可获取协商文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南湖中街与华惠路交汇希派创意城2号楼408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吉林省天宠科技有限公司:

长春市口腔医院“先医后付”功能建设项目已经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长春市口腔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资金为100%财政性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本项目于2024年11月07日09时00分在长春市南关区南湖中街与华惠路交汇希派创意城2号楼408会议室组织专家进行了单一来源论证,并于2024年11月08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现邀请你单位在网上通过邮箱**********@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协商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长春市口腔医院“先医后付”功能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2024ZHYX******

3.采购预算:14.7万元。

4.服务地点:长春市口腔医院。

5.采购需求:“先医后付”功能模块的设计、开发与集成,确保与现有医院信息系统(HIS)无缝对接。(具体内容以合同为准)。

6. 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

7.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1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时至16:00时,将以下要求的内容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q.com)邮件中内容写明联系人及电话: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附被授权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如是法定代表人获取协商文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送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有误,供应商须在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资料合格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文件获取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后,将填好的登记表电子版连同文件费支付凭证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后,方可获取协商文件

2、协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协商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南湖中街与华惠路交汇希派创意城2号楼408会议室。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南湖中街与华惠路交汇希派创意城2号楼408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长春市口腔医院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大经路2239号

联 系 人:高大为

电 话:138*****994

2.采购代理机构: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锦湖大路6822号保合大厦12楼

联 系 人:罗佳丽

电 话:131*****684、0431-********-8079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口腔医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大经路2239号        

联系方式:高大为,138*****9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锦湖大路6822号保合大厦12楼            

联系方式:罗佳丽,131*****684、0431-********-80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佳丽

电 话:  131*****684、0431-********-807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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