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堆积门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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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采购条件

采购项目电动堆积门PGPGAHHGXHD241*****8696)采购人为攀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电动堆积门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流通型营业执照

(2)生产型营业执照

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有效供货业绩门窗合同及对应的发票(合同发票均在2021年11月至2024年10月之内的有效)。

3.5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要求:(1)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

3.6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5日10时00分2024年11月20日13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13时4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攀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成都招标部

地址:

成都市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一段390号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266号

联系人:

魏雪梅

联系人:

熊仲夏

电话:

028-********

电话:

028-********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9. 其他事项

1.不接受工商注册成立时间未满1年的供应商投标。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资格,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提供(税务事项通知书或税务官网截图或盖章版税务登记证或增值税发票扫描件)任意一项。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接受生产型企业及流通型企业投标,提供营业执照并上传。 4.禁止鞍钢集团公司级、采购组织的限期整改、灰名单、黑名单企业参与本次投标(提供承诺函,详见公开附件)。 5.生产型企业和提供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分销商、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生产型企业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无效。 7.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投标文件无效。 8.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9.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质量、交货期、交货地点、服务、付款条件等要求,若有报价不超预测价且总价最低的供应商,推荐成交。若最低报价供应商总价超过预测价时,由评审委员会按总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要求总价最低的供应商进行优惠报价,如供应商优惠报价后报价低于预测价则推荐成交; 如优惠报价后的供应商仍超过预测价,评委会给出结果由委托方确定意见。 10.如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时间先后顺序排位,投标时间靠前的优先。 11.报价产品须满足采购清单中技术参数和品牌要求,投标时,有品牌要求的须注明报价品牌。 12.本项目报价应为不含税价,货到验收合格后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交需方挂帐,可付金额次月起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给供方。 13.中标单位与攀枝花攀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华金大道一段390号)签订合同。

2024年11月14日

公章Epoint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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