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荔城街光明路荔景大道-相江路燃气管道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公告
增城区荔城街光明路荔景大道-相江路燃气管道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公告
各报价响应人:
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拟实施增城区荔城街光明路(荔景大道-相江路)燃气管道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服务项目,现就本项目的服务以公开询价方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贵单位进行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范围、内容
1、项目简介:项目位于增城区荔城街光明路(荔景大道—相江路)路段,管道呈东-西走向,东起点为荔景大道,西终点为相江路。工程涉及河涌是百花河涌,对河道行洪及河势稳定造成一定影响。根据有关规定,本工程需要编制防洪评价报告。
2、服务范围和内容:详见附件4《用户需求书》。
3、服务地点:广州市增城区。
二、资格条件:
1、响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响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响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项目实施资质要求:无。
3、项目实施业绩要求:近两年(自2022年11月15日至截标日)内完成广州市增城区范围内建设工程涉河防洪评价的业绩不少于1个。需提供业主联系方式、合同证明文件和政府相关文件,合同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工作范围描述相关页等。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响应人不允许有挂靠或转包的行为,一旦发现,已签订合同的终止合同,并追究该承包人的法律责任。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含投标人的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含投标人的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6、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1年 11 月15日至截标日)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三、项目要求:
见附件4《用户需求书》。
四、项目报价原则
1、该项目报价总价包干,合同价款固定不变。标的内容详见附件4《用户需求书》。请按照附件3报价函格式报价。
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国家政策和工程进度等因素的影响,报价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办公费、差旅费、现场补贴、公司管理费、劳保用品费、办公室和现场必备的办公器具(包括计算机)、会议室用房、检测设备和交通工具合理的购置及使用费用、现场的住宿费、电话通讯费及其他任何必要的管理费用等均含在合同总价内。合同价款在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2、本项目发包人设有拦标价,开启密封报价前拦标价不公布。
3、项目单位可参考相关收费标准,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自主报价。
五、开启、评审、成交及合同签订
1、发包人组织评审小组同时开启各响应人报价后开启拦标价,然后由评审小组对报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价格校核:若总报价大写与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3、经评审,通过资格审查并满足询价文件的用户需求书及合同条款要求,评审价格最低且不超过拦标价的合格报价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评审价格次低者且不超过拦标价的合格报价响应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4、如果两家或以上的合格报价响应人的报价相同且为最低报价,则摇珠决定首选成交候选人。
5、如所有评审价格均高于拦标价,则将所有响应人的评审价从低到高排序,按排序与响应人沟通,最先接受拦标价的合格报价响应人为首选成交候选人。
6、若全部响应人的评审价格均高于拦标价且不接受拦标价,则本次询价失败。
7、成交结果由发包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8、成交人应及时登陆广州电子采购平台确认,《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9、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询价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见附件5),询价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发包人审核盖章后实施。
10、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
六、发包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报价文件要求
1、提交的报价应在封面加盖公章;内容包括:报价函、营业执照复印件、业绩证明、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文件。
2、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密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 10 时30 分前,逾期拒收。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gdg.com.cn),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
八、本公告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gdg.com.cn)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gzggzy.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九、潜在报价人或报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城大道400号新城总部中心22号楼 邮编:******
联系人:沈潮稳 电话:137*****587 邮箱:**********@qq.com
十、报价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异议的报价人可以在收到或应当收到异议答复书的10内,书面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起异议申诉(格式详见公告附件2)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3楼,邮编:******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0-********
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5日
标签: 燃气管道工程 防洪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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