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改造招标公告
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改造招标公告
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采购项目编号:CEITCL-JL-CZHW-1611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改造项目已由通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审批表2016-117号文件批准采购,资金来源:自筹与省级专项支出(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依据采购人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改造项目;
2.2项目编号:CEITCL-JL-CZHW-161112;
2.3采购内容:多媒体教室、无线网络子系统、外网综合布线、网络监控集成改造系统、多媒体录播系统、设备集中管理平台(详见招标文件);
2.4采购预算:人民币475.6880万元;
2.5供货期要求:合同订立后75日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
2.6供货地点: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
3.3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
3.4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注: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6年11月04日—2016年11月10日(每日的9:00-11:00、13:3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1)法人授权书原件;(2)购买人身份证原件;(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6)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通化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一楼标书发售窗口(滨江西路5777号)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4日下午13时30分;
开标地点:通化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三楼2号开标室(滨江西路5777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0000.00元;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采购预算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
地 址:通化市东昌区江南大街996号
联 系 人:杜瑞民
电 话:185*****995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与珲春街交汇水务集团2楼
联 系 人:马丽娜
2016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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