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大型城市综合体临时工程海域使用公示
南沙大型城市综合体临时工程海域使用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将南沙大型城市综合体临时工程变更为立体分层确权项目用海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用海情况:用海申请单位为广州南沙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用海位于二十涌以南区域(二十一涌与海堤的东南角及西侧),西邻洪奇沥水道,东邻龙穴南水道,南侧为万顷沙南航道。拟申请变更立体确权用海总面积为129.7473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2.8677公顷,港池用海面积79.9390公顷,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用海46.9406公顷。拟对该项目“宗海2”的港池用海(包含与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至兴中段项目洪奇沥水道涉海段用海垂向投影重叠面积0.9137公顷)开展立体分层确权,进行用海空间范围的变更登记,变更后,该宗海的平面范围不变,用海方式不变,立体空间范围为-4.5m ~3.4m的水体空间。用海期限截至2026年12月17日。
二、在公示期间内,个人和单位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提出对该项目用海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印章。
三、本案涉及的利益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如需要求听证的,应于本案公示期限内向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四、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5日-11月28日。
五、受理单位: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行政中心E栋4楼,邮编******,
联系电话:020-********、020-********
电子邮箱:nsgzhlc@163.com。
附件:项目位置示意图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2024年11月15日
标签: 城市综合体 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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