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悦达商厦配电房改造项目公告悦达商贸
南京悦达商厦配电房改造项目公告悦达商贸
南京悦达商厦配电房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南京悦达商厦配电房改造项目
采购编号:YDJT**********
采购人名称:南京悦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一、采购内容: 南京悦达商厦配电房改造项目,包括:老设备、材料的拆除;本次改造项目变配电设备、材料以及配电房智辅系统的采购、安装调试及各项验收(业主验收、供电公司验收、物业验收等)、直至项目验收合格并送电完成;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采购方式:非在线采购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三级(含)以上。
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一级(含)以上。
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四、招标文件获取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五、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江苏悦达集团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ydtender.com/)、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等媒介上发布。
六、 其他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5、投标人具有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承修类五级及以上、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许可证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6、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7、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5月-2024年10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8、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9、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10、投标人承诺一次性通过南京市供电公司的验收,并确保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一次性送电完成,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符合并提供承诺书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12、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13、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3〕91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14、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15、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45分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45分
开标地点: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项目联系人:李泳林
联系电话:181*****700
以系统发布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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