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甘肃普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皋兰县税务局的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皋兰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以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皋兰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PX-*******
3、磋商内容: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一家(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4、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年底进行考核,达到采购方需求进行续签合同)
5、项目预算:96万元(48万元/年)
6、报价方式:供应商以下浮率(%)进行响应报价。
7、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供应商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个体工商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3)个体工商户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加盖公章);
(4)提供无重大违法犯罪及无被强制隔离戒毒声明(提供声明函原件);
(5)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9、获取磋商文件须提供资料:
(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格式为PDF,请发送至 *********@qq.com邮箱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提供资料中同时应包含投标人的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等信息。
10、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16日~2024年11月20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
地点:邮箱获取(*********@qq.com)
售价:¥300.00元,所有文件售后不退。
1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09:30(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城关区海弘外滩银谷写字楼14楼
12、磋商时间:2024年11月26 日09:3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兰州市城关区海弘外滩银谷写字楼14楼
13、公告期限:
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4、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皋兰县税务局
地 址:皋兰县石洞镇北辰路658号
联系人:孟凡超
电 话:152*****933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普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通达街3号雁京商务大厦25层2505室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151*****123
国家税务总局皋兰县税务局
2024年11月15日
标签: 食堂食材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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