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绩溪县委关于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绩溪县委关于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五届市委第五轮第一巡察组于2023年7月1日至8月31日对绩溪县开展了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12月27日,五届市委第五轮第一巡察组向我县反馈了巡察意见,截至目前,反馈的22个问题,已完成或基本完成整改18个,正在推进4个。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情况
(一)强化理论武装,把牢政治方向。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内容”,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关于城市绿化领域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工作要求纳入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将绿化建设相关业务知识纳入县委党校主体班次学习内容。
(二)坚持以身作则,压实整改责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2024年1月4日召开县委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市委绿化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成立以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对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态度鲜明,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谋划部署、带头抓好落实,主持召开2次常委会会议,督促推进各项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工作有效落实。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认领4项整改任务,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先后部署调度整改工作6次,下发工作提示单21份,确保巡察整改有序推进。
二、精准聚焦反馈问题,坚决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城市绿化领域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不够到位方面
1.针对“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深入”问题
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央关于城市绿化领域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纳入2024年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将绿化建设相关知识纳入县委党校主体班次学习内容,3月份在新任副科级干部培训班组织开展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主题培训学习。相关单位开展绿化领域知识学习15次。
制定《绩溪县城市绿化建设工作专班议事规则》《绩溪县住建局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制度》《绩溪县城区主干道行道树养护管理方案》。编制完善《绩溪县绿地系统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绩溪县城区行道树专项规划》。
完成会山公园二期建设,新建西区公园中王路侧边坡假山及停车位。完成绩溪县灵山公园提升改造暨灵山路(翚扬桥—灵川老桥段)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完成翚溪观澜游园等街头绿地建设。
2.针对“推动城市绿化高质量发展显不足”问题
县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制定《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小型工程和服务采购项目发包与管理制度》等5项内控制度。
相关单位就回车场苗木问题约谈施工、监理单位,结算时扣除相关费用。弃土场及会山公园土地完成报批。开展排查和联合整治,对绿化工程“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依规依纪追责问责5人。
3.针对“专项整治力度不够”问题
各责任单位成立绿化专项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将巡察反馈问题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改进措施和工作方向。深挖细查2017年以来涉绿项目存在问题,目前均已整改到位。印发《绩溪县城区主干道行道树养护管理方案》,制定《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开展绿化养护日常监管71次,绿化管养考核15次,约谈绿化养护单位4次。完成苗木全方位排查,及时补植、换植并核减相关费用。约谈相关责任人3人。
(二)城市绿化工程领域重点环节廉洁风险依然存在方面
4.针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县委、县政府及相关单位召开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11次,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县政府党组召开会议听取政府系统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工作汇报,部署2024年相关工作。深入开展风险隐患点排查,制定风险隐患清单,县住建局、绩溪经开区管委会、县龙川控股集团摸排廉政风险点79个。
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培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派驻纪检组常态化开展绿化项目监督检查,抓好绿化工程自纠,发现问题并完成整改,依规依纪追责问责1人。
5.针对“城市绿化项目建设管理有风险”问题
相关单位学习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组织人员外出考察。制定《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勘察设计、招标代理、造价、监理等第三方机构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对2022年以来涉绿项目进行排查,完善相关项目各类程序,追回并扣除相应款项。加强绿化养护监督管理,下发工作提示单12份,整改通知1份。依规依纪追责问责5人。
6.针对“作风不实问题仍有存在”问题
强化作风建设,提升政治意识,相关单位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针对西环线道路占用翚溪河景观绿化问题,加强沟通协调,项目建设单位等三方达成一致意见,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并落实。重新测算翚溪河项目面积并扣减养护费用。依规依纪追责问责1人。
(三)城市绿化工程领域基层组织建设存在不足方面
7.针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研究通过2023年各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等事项,规范报审程序。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推动党员教育管理,严格年度考核测评。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制度。通过开展集体学习(研讨)、上党课和警示教育学习等活动,加强党员干部教育。核查党费缴纳情况,规范流动党员管理。
8.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不扎实”问题
相关单位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开展学习。县委组织部将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纳入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内容。定期组织开展基层党建工作检查督导,对绩溪经开区管委会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绩溪经开区管委会制定出台《经开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开展党务知识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县住建局对2023年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并部署2024年相关工作,做到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推动。创建“党建+廉建”品牌,打造廉洁文化阵地4个,廉洁文化墙1个。截至目前住宅小区党组织组建率、物业覆盖率达到100%,灵澜山居小区荣获“安徽省皖美红色物业第二批示范小区”“2023年度宣城市美好家园住宅小区”。
(四)巡察、审计整改不够彻底方面
强化相关法规学习,召开绿化巡察整改专题学习培训会,学习招标投标、采购相关法规法律。制定出台《绩溪县住建局EPC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完成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扬之河等)河道清淤疏浚和护岸加固修复工程清单控制价编制并报跟踪审计单位审核,严把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关。梳理2022年县委巡察以来绿化工程项目,依规依纪追责问责1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针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我县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和阶段性成果。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县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把绿化专项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始终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以巡察整改新成效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一)坚持政治引领,持续增强政治自觉。进一步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思想不松、标准不降,持续拿出新举措、硬实招,以“钉钉子”精神,驰而不息推进问题整改。
(二)坚持久久为功,持续推动深入整改。对已完成整改的12个问题和基本完成的6个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复发;对正在推进的4个问题,倒排工期,紧盯整改进度,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常抓不懈,确保力度不减。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紧密结合,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推动巡察整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坚持标本兼治,持续健全制度机制。坚决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针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持续推进和深化整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构建用制度解决问题、用制度堵塞漏洞、用制度推进工作的良性机制,强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据可查、规范高效。
(四)坚持改促结合,持续推进成果转化。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将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有机融合,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63-*******;
通信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东门广场建设大楼;
邮 编:******;
电子邮箱:jxxzjw@126.com。
绩溪县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整改办公室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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