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受污染耕地“源解析”成效评估项目采购公告

青田县受污染耕地“源解析”成效评估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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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的通知》(环办土壤〔2021〕31号)、《2024年浙江省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和《丽水市2024年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按照《青田县受污染耕地污染源管控与成效评估方案》制定的工作计划安排,对排查确定的污染源采取污染源头防控措施后,因地制宜再调查再监测,开展成效评估,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1.总则

1.1 采购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

1.2 采购方式:自行采购

1.3 采购内容:按照《青田县受污染耕地污染源管控与成效评估方案》,开展再调查再监测,评估源头防控成效及成因排查的准确性,形成管控成效评估报告。

1.4采购预算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贰拾万元(¥ ******.00元)。

报价如果超出最高限价的则按无效报价处理。报价包含采样监测、报告编制和税金等,即投标人所投报的投标报价为投标人所能承受的整个项目的一次性最终最低报价(为本采购项目总价),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本项目中,合同总价和单价不做调整。

1.5 评标原则: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由业主综合选取。综合评价总分100分,资信商务及技术占70%,价格占30%。若总分得分相同以资信商务及技术分高的中标。主要评价投标方的服务质量、服务业绩、建设方案(含本项目运维响应时效、人员安排)。

1.6对投标人的要求

1.6.1 合格的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在竞价时须提供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声明。

1.6.2近3年(2021年至今),投标人有受污染耕地“源解析”相关工作业绩。

1.6.3 提供1.6.1、1.6.2中所述的信用证明和业绩证明(建设合同),提供本项目的实施方案等书面材料。

1.6.4 提供的材料应进行密封,提供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下午17点;材料可当面提供或快递提供,如快递提供,请于提供材料截止时间前将快递单号发送至指定邮箱;材料提供不齐全且未按采购方要求及时补全的,取消中标资格;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中标资格。

材料提供地址:青田县鹤城东路285号塔山大楼2111;邮箱:********@qq.com;联系人:孙康,139*****266

2.采购需求

2.1总体需求

按照《青田县受污染耕地污染源管控与成效评估方案》,2025年1月启动再调查再监测,分析大气重金属沉降、灌溉用水、农业投入品等污染物输入因素及耕地土壤污染状况,研判土壤污染物输入的变化趋势及土壤环境质量的变化趋势,评估源头防控成效及成因排查的准确性。2025年12月底前,形成管控成效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与验收。

2.1.1 最低监测要求

序号

工作内容

数量(个)

采样

平行样

合计

1

大气沉降

4

1

5

2

灌溉水

6

4

10

3

河道底泥

6

4

10

4

土壤

10

4

14

5

农业投入品

10

4

14

2.2质保服务

项目完成后,中标方需配合采购方完成省市数据调度填报、系统填报等项目相关工作。

2.3实施要求

2.3.1应在项目实施前进场实地调研,编制监测实施方案,并提交采购人认可。

2.3.2合同期内,涉及本项目的人身、财产安全均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2.3.3无特殊原因的,应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启动工作。于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

3.付款方式

3.1合同签订后预付中标价的50%左右(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3.2完成全部监测内容且形成最终成果初稿后,视为达到进度90%要求,支付进度款至中标价的90%。

3.3最终成果经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组织评审通过后支付剩余款项。

3.4中标人根据支付金额提供正规税务发票。经采购方、中标方协商同意,可在合同签订时另行约定付款方式。因采购方款项未到账无法支付预付款的,中标方不应以此为由拒不履行合同,但经双方协商可取消合同,互不承担责任,项目重新招标,原中标人不再参与新的投标。

4.验收

中标人对项目质量负责,最终成果通过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评审视为验收合格。

5.合同条款

竞价文件中的承诺事宜将作为合同内容,具体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议定。

6.其他:如果投标人资质经审核不符合本次采购要求,虚假应标,将取消中标资格,且追究其法律责任。本项目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7.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

联系地址:青田县鹤城东路285号塔山大楼2111

电子邮箱:********@qq.com

联 系 人:孙康0578-*******139*****266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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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评估项目 污染耕地 源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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