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溪镇新闻中心运营服务项目履约验收

灵溪镇新闻中心运营服务项目履约验收

灵溪镇新闻中心运营服务项目履约验收

一、合同编号:11N********U*********

二、合同名称:灵溪镇新闻中心运营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CNDL*******

四、项目名称:灵溪镇新闻中心运营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灵溪镇人民政府

联 系 方 式:139*****344

供应商(乙方):温州淘游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433-505号海西清创园601-2室

联 系 方 式:189*****990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1、围绕镇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安排部署,做好“看苍南”APP等政府官方发布平台的运行维护工作;根据甲方策划和要求,专注于信息的采写、编辑与发布工作,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准确发布有价值、有质量的权威信息,回应群众关切的社会热点。
2、根据甲方工作方案,负责微信等其他对外宣传平台的运营及维护,搭建与群众沟通的“桥梁”。合作期间负责其运营维护工作,依照甲方的策划方案,全力报道灵溪重点工作,宣传灵溪工作动态,充分展示灵溪镇政府形象,提高美誉度与影响力。
3、若公众号“灵溪发布”重新启用,作为灵溪镇官方微信平台,按照甲方方案,需做好其运营工作,及时传播政策主张,跟进民生实事,回应群众关切事件。
4、遵照甲方安排参加有关政务活动报道,做好相关素材跟拍、整理和存档,为甲方提供搜索信息服务。
5、实施三级审稿制度。新闻稿件审稿实行主编初审、部门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终审三级审稿制度,所有新闻稿件发布实行签发制,完成三级审稿流程后才可发布。

服务要求:负责日常新闻事件、工作动态、会议文字报道

服务期限:1年

服务地点:苍南县灵溪镇

七、验收日期:2024-11-15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吴振勋 潘虹 叶金

九、验收意见:内外宣工作发布稿件1100多条,其中,县级平台发稿147篇;省市级平台发稿63篇;新华网等国家级平台发稿8篇。推文浏览量1万+的42条,10万+的5条,最高为50万+,完成投标要求。

十、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标签: 运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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